河南男子停车场猝死,工亡申请被驳回,法院怎么判?

文化灯塔主 2025-06-16 16:21:22

一大早赶到公司停车场,结果还没进门就猝死,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河南的杜先生用自己的生命给出了答案。

杜先生是永城某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运输队的工人。公司规定,每天早晨6点20分点名,6点30分开班前安全会议。因此,2024年6月8日,杜先生在5点57分就开车来到了公司停车场。奇怪的是,他停车后没有熄火,也没有下车,直到当天晚上9点多,有同事发现他的车还在停车场,上前查看时发现杜先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确认,杜先生已经死亡。

公司方面并没有推脱责任,主动向人社局申请了工亡认定。然而,人社局却认为这不属于工亡,拒绝给予工伤保险赔偿。杜先生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果断将人社局告上了法院。公司作为第三方出席了审判,证实杜先生平时确实是这个点来公司上班的。

然而,一审法院却表示,“工伤”的认定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而“工作岗位”不能和“工作场所”划等号。杜先生死亡时并没有下车,不能认为他已经“步入了工作岗位”。他开车到停车场,也不能认定是在“做预备性工作”。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予赔偿。

杜先生的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非常气愤,当即上诉。结果,二审法院也认为,不能将停车场视为杜先生的工作区域,也不能认定他在停车场已经开始“准备工作”。因此,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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