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

墨色山水情未了 2025-06-16 16:33:50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6月14日,河南,一男子早晨5时57分,开车到了公司停车场,车子没熄火、车灯也没关,男子也一直没下车。晚上9点多,被人发现在车里猝死,家属给男子申请工亡被驳回,又起诉到法院。案子经过2审都被驳回。法院:不算工伤,没有下车,没步入工作岗位。 在法庭上,死者张大的家属崩溃的说道:“一条命就这么没了,难道真的没人该为此负责吗?” 原来,张大在2024年6月8日去上班的时候,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的命就这么没了。 监控画面显示,他将车停进了车位,车子没有熄火,车灯也没有关,而他自己一直坐在驾驶座上,没有下车。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一坐,就再也没有起来。 直到晚上 9 点多,有人路过停车场,发现了车内的异常。走近一看,才发现张大静静地靠在座椅上,已经没有了呼吸。 人们第一时间的反应,是猜测他是不是生病了。毕竟,他强撑着来到公司,可能是身体已经不舒服,却依然坚持工作,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有人疑惑,他为什么没下车呢?难道是在车里睡着了?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但无论如何,他都不在了...... 张大去世的消息传到家人耳中,他们简直无法相信。在家人眼中,张大是一个勤奋负责的人,每天早出晚归,为了家庭努力工作。如今,他在去上班的过程中,已经到达了公司停车场,却落得这样的结局,家人无论如何都觉得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他们认为,张大已经到了公司的区域,属于工作的范畴,公司不能对他的死亡视而不见。 然而,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当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认定为工亡时,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法院表示,张大虽然到了公司停车场,但他没有下车,没有真正步入工作岗位,所以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男子在车内发疾病死亡的情况,并不符合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情形。 家属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他们觉得这个理由太过牵强。为了去上班,张大才会早早地将车停在单位停车场,可能是为了怕迟到,所以提前到达。至于车子没有息火,车灯没有关,很可能是他已经失去了知觉,或者已经猝死,不然他完全可以像往常一样,下车走进办公室开始工作。 如果他当时有能力下车,怎么会一直坐在车里呢?在他们看来,上班路上和下班路上出现的意外,都应该算作工伤,这是大家都认可的道理。 对于张大的死,有人支持家属的观点,认为停车场是公司的一部分,张大到达停车场就已经进入了工作相关的区域,他的死亡应该和工作有一定的关联。而且,提前到达公司,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不能因为没有下车就否定这是工作的一部分。 不过,也有人理解法院的判决,认为工伤认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符合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 等要素,虽然同情家属,但法律不能随意突破。 从法律层面来看,工伤认定确实需要严谨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里的 "工作岗位",通常指的是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的具体场所。张大在停车场内,虽然属于公司区域,但尚未进入实际的工作岗位,从法律条文的严格解释来看,确实存在不符合的地方。 但从人情的角度,家属的悲痛和诉求也完全可以理解。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了工作早早出门,最终倒在了公司的停车场,却得不到工亡的认定,这让家属难以接受...... 这个案件经过了两次审理,都被法院驳回,家属的希望一次次落空。在他们心中,或许始终无法释怀,觉得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在这个事件中,张大的遭遇是一个悲剧,无论是对他的家庭,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一个损失。我们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少一些,让每一个为生活努力奋斗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 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你认为张大的死亡应该算作工伤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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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大饼

坐等大饼

6
2025-06-16 17:37

开玩笑上下班途中都算工伤,他这个怎么不算,要么是有些情况小编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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