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福建一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老板解雇后,老板以“只是临时工,没有合同”为由,拖欠5500元工资不给,多次讨要无果,女子一怒之下申请劳动仲裁,执法人员一句话让老板心甘情愿赔偿2万元。 据媒体6月16日报道,“黑心老板!”福建一女子在餐饮店辛苦工作,突遭解雇后,老板竟以“只是临时工,没签合同”为由,将5500元工资强行扣留。 数次沟通碰壁,女子愤然申请劳动仲裁。 最终,执法人员一句关键普法竟让老板甘愿掏出两万元赔偿,这戏剧性反转的背后,藏着多少职场“潜规则”与法律盲区? 表面看,老板似乎抓住了临时工这根救命稻草,仿佛这三个字能自动豁免一切雇主责任。 殊不知,这恰恰暴露了其认知中最大的法律漏洞,所谓临时工,在我国现行劳动法框架下早已失去规避劳动合同的魔力。 劳动关系一旦成立,无论用工形态如何称呼,合同便是绕不开的法定程序。老板那句“只是临时工,没签合同”的自辩,在劳动法面前无异于自曝其短。 此事堪称一堂给中小经营者的生动普法课,部分雇主仍抱守灵活用工即无需担责的陈旧思维,视临时雇佣为可随意拿捏的法外之地。 殊不知,劳动权益保障的边界早已悄然延展,覆盖了各种非标准雇佣关系。老板对临时工标签的迷信与滥用,恰恰折射出对现代劳动法制理解的严重滞后。 那句“临时工也要签合同”的执法箴言,点破的不仅是此案玄机,更是万千不规范用工的共性软肋。 这起“5500变20000”的案例,如一声惊雷,警示所有用工者,漠视法律契约,终将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 唯有尊重规则,方是经营的长久之道,诚信守法的土壤,才能生长出真正稳固的雇佣双赢。
参考资料: 餐饮店拖欠5500元工资,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裁决支付2万多元,负责人推脱:她只是临时工,执行人员现“场普法“临时工也要签合同—— 第-帮帮团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