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自称学成功学的男子到台球厅通宵打球,期间点了位女助教陪玩。二人一直玩到

心向白云边 2025-06-17 17:27:26

重庆,一位自称学成功学的男子到台球厅通宵打球,期间点了位女助教陪玩。二人一直玩到了早上6点,共消费651元,可谁知男子却拒绝付费,称台球厅收费不合理,还称女助教的技术不行,后面两小时是女助教在向男子学习,还叫了男子师傅。后在警方调解下,男子支付了180元,但他对工作人员扯坏其背包不服,要求工作人员赔钱,并打算走诉讼程序。 据天天630新闻于6月16日报道,事发前一天晚上,来自四川南充的何先生因为心情烦闷,于是在深夜来到一家台球厅消费。 据店家描述,当时新店开业不久,所以有很大的优惠。比如:凌晨2点前是免台桌费的(原价39元/小时),但助教费79元/小时照收。 何先生当时点了位女助教,紧接着二人一直打到了凌晨6点多。随后何先生以要赶高铁为由,直接离开了台球厅。 前台工作人员发现何先生没结账就离开,于是立即追了上去,要求何先生结账,但遭到了何先生的拒绝。何先生明确表示,他与女助教认识,是女助教约他到台球厅玩的。 工作人员表示,即便认识也不能不付钱,可何先生才不管工作人员,直接打算离开。工作人员立即拽住何先生的背包,双方在撕扯之下,导致背包被扯坏,何先生气得当场报了警。 后经警方调查,台球厅已经对各项服务明码标价,就在收银台后面的墙壁上。根据收费标准,台球厅的助教费是79元/小时,台桌费是39元/小时。 何先生从凌晨开始,一直和女助教玩了5个多小时,期间又点了泡面、茶水等,共计消费651元。 可是何先生不承认,他坚称自己和女助教就玩到了凌晨4点,后面2小时都是女助教在向何先生请教,期间还称何先生是师傅。 警方调查了台球厅的监控,发现何先生与女助教一直玩到了早上5点多,并没有什么教学问题。 可即便如此,何先生还是不肯付钱,他说:“女助教是在向我学习,她打不过我”。 但何先生的话没人相信,何先生再次表示:“我是学成功学的,我就算去足浴店让女技师给我洗内裤也能做到。” 最终,台球厅为了减少麻烦,在民警的调解下,收了何先生180元。可何先生却提出要求工作人员赔偿自己的背包损失,甚至为此一直闹到了下午。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首先,台球厅的费用应当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6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何先生主张台球厅没有告知其具体费用,但从警方调查的结果来看,台球厅的价格都是进行了公示的,且都是在显著的位置。 因此,台球厅并不存在过错。 何先生如果无法接受台球厅的标价,自然可以不接受服务,但他已经选择了女助教陪玩,那自然应当按照标价付费。但是何先生连问价格都没问,就直接离开了,显然属于逃单行为。 由此可见,何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可予以治安处罚。 其次,工作人员扯坏了何先生的包但不用赔偿。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如果情况十分紧迫且不能及时得到国家机关的保护,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工作人员见何先生没有付钱,所以将其拦下,这并没有错。如果工作人员不拽着何先生的包,他很有可能就跑了。虽然损失也就600元钱,但那也是钱啊。 因此,工作人员当时实施的是自助行为,故无需承担何先生背包的损失,怪也只能怪何先生,谁让他要逃单的。 最后,有网友表示:“原来何先生的成功学是这么学的,耍无赖就是成功学的秘诀?” 还有网友表示:“何先生你好,我可以帮你把费用给了,麻烦你以后别说你是四川南充的,实在太丢人了,还跑到重庆去丢人。”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天天630新闻发布于2025年6月16日

0 阅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