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被邻居“鸠占鹊巢”,“说好堆放材料,结果把家搬进来了”邻居:我们租了房子,不在这里住

文化灯塔主 2025-06-18 14:53:39

湖北武汉的张阿姨家花了200多万买的新房,还没装修入住,就被邻居“鸠占鹊巢”了!事情的经过让人哭笑不得。

2024年12月,隔壁房主联系张阿姨的儿子,说他们家正在装修,希望能借张阿姨家的新房暂时堆放装修材料。张阿姨的儿子出于邻里情谊,爽快地答应了。这套房子原本是给儿子当新房用的,交房后一直闲置,张阿姨一家也没打算马上装修。

然而,到了2025年5月3日,张阿姨回新房查看时,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房子里不仅堆满了装修材料,还搭了床铺,厨房里开了灶,两个装修工人竟然在里面住了4个月!原来,这两个工人是隔壁房主的父母,他们不仅借了地方放材料,还“顺便”住了进去。

张阿姨气坏了,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子,还没住过一天,却被陌生人当成了临时住所。她要求对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补偿4个月的房租共4000元。可对方却一直拖延,最后只给了2000元,还坚称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只是偶尔在张阿姨家做饭、休息。

张阿姨无法接受这种说法,她认为对方严重违背了借房的初衷,还占用了自己的房子长达4个月。无奈之下,她找来了记者。记者询问对方为何要住在张阿姨家时,对方却矢口否认,坚称自己没有住在这里。但面对厨房里的锅、卧室里的床铺,对方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

张阿姨越说越激动:“我好心借房,结果却被占了4个月,这4000元房租难道不合理吗?”对方却回应:“我们已经给了2000元,这还不够吗?”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

为了弄清楚真相,记者和张阿姨一起找到物业。物业表示,他们3月份才发现这个问题,之前并不知情。张阿姨却认为物业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这种行为。

经过协商,物业提出减免物业费的方式补偿张阿姨,但张阿姨并未接受。她表示,后续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张阿姨的要求完全合理。《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隔壁房主未经允许占用张阿姨的房子,属于侵权行为,张阿姨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是好事,但一定要明确界限,遵守约定,否则不仅会损害他人权益,还会破坏邻里关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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