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高空扔榴莲泄愤#已经被抓!】近日凌晨,嵊州三江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高

钱江晚报 2025-06-18 21:14:39

【#男子酒后高空扔榴莲泄愤# 已经被抓!】近日凌晨,嵊州三江街道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楼下电瓶车后尾箱被砸出一个大窟窿,所幸未有人员受伤。

6月6日凌晨3时许,三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民警戚恒栋立即出警处置。只见现场一片狼藉,地面上散落着各种物品,不仅有四散的水果、零食、瓜子壳、用空的大罐洗衣液等生活垃圾,甚至还有杀伤力巨大的大块榴莲壳。露天停放的电瓶车不幸“中招”,大半个后尾箱外壳被砸碎。

就在查看现场散落物品时,地上的一只外卖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袋子上残留的外卖单,清晰地印着收件人的电话及地址信息。

有人竟“实名制”高空抛物?民警戚恒栋沿着这一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住在高层的王某,敲响了他家的门。

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王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据王某交代,当晚他因和女友产生矛盾情绪激动,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心中怨气不断累积。

为了发泄情绪,他将手中剥到一半的榴莲,连壳带肉一股脑儿从阳台窗户扔了出去。然而,这一举动并未平息他的情绪,王某冲动之下,接连将整盒车厘子、近二十包零食以及生活垃圾从阳台抛下以泄愤。

但王某家阳台下方,就是小区居民进出频繁的过道,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对王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我不该一时冲动做出这些危险举动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某忏悔道。

目前,王某因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极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 (潮新闻 记者 商泽阳 通讯员 周晨卉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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