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0多年前,女子让父母住进了自己的新房,说两位老人可以住到去世。可父亲去世后,女子却说要把房子给卖了,再给87岁的母亲去租一套房子,或者他们兄妹3人,每家照顾4个月。可母亲说什么都不肯去2个儿子家,还说女儿买房,自己给了10万元的,并且当初女儿顶了父亲的工作,她归女儿管。母亲的说法,让人不可思议。 2025年5月下旬,87岁的华婆婆找来了调解员,她说当初女儿买房子的时候,曾跟自己和丈夫说过,让他们两老口去这套房子里住,可以一直住到去世。 华婆婆和老伴听了这话,心里很是欣慰,觉得女儿孝顺,就拿了钱给女儿,一起去买这套房子。 房子买好装修后,她和老伴就安心地住了进去,前面5年,两老口在这房子里安度晚年,两人的日子虽然平淡,但也算安稳。 可自从5年前,老伴去世后,女儿的态度就变了,她多次跟华婆婆说要把这套房子给卖了,不让华婆婆再继续住下去了。 华婆婆怎么都没有想到,女儿竟然会这么绝情,在气头上,她也说出了很多气人的话语,她说如果女儿要这么做,她就咒女儿短命,母女二人的关系变得剑拔弩张,水火不容。 害怕女儿真的把房子卖了,自己无家可归,华婆婆这才找来调解员,希望能够缓和母女的矛盾,得到女儿不卖房的保证。 华女士却说父亲去世后,自己并没有强行要卖这个房子,只是说房价一涨,自己就打算把房子给卖了。 卖了房子之后,她打算另外给母亲再租一套房子,房租由自己负责,并不是要把母亲赶出去。 可华婆婆却坚称女儿一直都在想着卖房子,而且当年买房子的时候,自己也出了钱的,给了10万元在里面。 但华女士却反驳说,这10万元其实是自己的钱,是她交给母亲保管的。 她说自己很信任母亲,就把挣的钱都交给了母亲存着,可能有20多万。 华婆婆却说女儿没有给自己这么多钱,女儿只给了自己10来万。华女士却表示自己拿给母亲的钱,她都用不完。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 除了房子的问题,华婆婆还抱怨女儿对自己不够关心,她说自己住院的时候,给女儿打电话,女儿既不回电话,也不问候自己一声,更没有来看过自己一眼。 华女士却解释说,这是母亲不让自己去管的,母亲跟她说过:“我有儿子,不用你管!” 华女士兄妹3人,上面有两个哥哥,她是最小的女儿。她希望兄妹3人能每家轮流照顾母亲,一家4个月。 可华婆婆说什么都不肯去儿子家,一直要跟着女儿生活。 华婆婆说这是因为当年自己丈夫退下来后,2个儿子已经成家了,家里最小的就是女儿,他们就让女儿去顶了自己丈夫的班。 现在两个儿子还在农村生活,没有退休工资,需要四处打工,可女儿有正式工作,现在退休10多年了,每个月都有退休工资。 当初他们让女儿去顶班时,就已经跟女儿说了的,让女儿来照顾他们两老口的晚年生活,女儿也是同意了的。 华女士却表示:自己履行了对父母的承诺,只是母亲现在想把钱拿给儿子,她接受不了。 一开始华婆婆说自己没有拿,直到女儿说出把钱拿给了老大,她这才想起,说自己确实拿了2万元给儿子们,但是那时因为那几年女儿没有来管自己,也没有照顾自己,她就给拿了一点钱,当作护工拿的钱。 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华女士跟母亲道了歉,说之前没有来照顾母亲,自己确实做的不对,以后母亲有什么事情,给她打个电话,她还是会过来照顾母亲的。 华婆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以后有事情会跟女儿好好商量。 她咒了女儿,其实自己内心也是很难受的,她也不对,以后不说这个话了,她一直都把女儿放在心里,还希望女儿给自己养老送终的。 母女二人互相表达了爱意,矛盾化解。 有朋友说,在那个年代,能够让女儿去接父亲的班,把工作的机会给了女儿,而哥哥们待在老家,说明父母是很看重这个女儿的,无论如何,女儿都应该好好赡养老母亲。 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华女士的哥哥们也应当照顾父母、赡养父母。 华女士希望兄妹3人一起照顾母亲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可以跟家人好好商量,大家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赡养方案,而不是赌气说要卖掉房子,并不去照顾母亲。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华女士是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确实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益,但是当初买房时,她跟父母承诺,可以让2个老人住到终老,华婆婆也表示自己在这里住了10多年,希望能够继续住下去。 华女士应当考虑到母亲的居住需求,或者给母亲安排适当的住处,将老人妥善安置后,再考虑把房子卖掉。 大家认为华女士想把房子卖掉,给母亲租房的想法合理吗?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重庆城市TV大城小事 2025年6月18日
重庆,10多年前,女子让父母住进了自己的新房,说两位老人可以住到去世。可父亲去世
静雅海雾隐帆闲
2025-06-18 22: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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