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78岁老汉40年前离婚,当时儿子3岁,抚养权归前妻,可他连50元抚养费都不给,说儿子不是他的,前妻置气把儿子姓改为母姓。老汉再婚后未育有子女,老了想拉近与儿子关系,用2套房作为补偿求和解,可儿子见他就跑连电话都不接。前妻:他哪怕有金山银山,我们也不稀罕! 老汉找调解员帮忙,可结果让他彻底心凉! 据6月17日第一帮帮团报道,78岁老张,想把两套房及存款都给与前妻生的儿子,可十几年来,儿子见到他就跑,连他的电话都不接,自己到底哪里错了? 40年前,老张说与前妻林女士性格不合,非要离婚,那时他们的儿子才3岁,林女士心疼儿子太小不同意。 老张可不管儿子大小,坚持离婚,林女士不同意就被打,她的哥哥替她出气,用棍棒打了老张的头。 因此老张记恨在心,在两人诉讼离婚时,前妻争取到了抚养权,法院判老张月支付儿子50元抚养费,可他说孩子不是他的,一分不给。 林女士为置气说:孩子就不是你的!随后把儿子带回娘家,并把儿子的姓改为母姓林。 林女士立誓要自己抚养儿子长大,她打各种工,吃了不少苦,想办法赚钱,长志气不求老张。 在儿子成长中,林女士说老张没尽过任何抚养义务,反而是,他在儿子心中没有一点好印象。 在儿子7岁时,老张得知儿子果真改姓林,非常生气跑到学校把儿子打了一顿,从此一提到父亲,儿子就发抖。 在儿子长大后去当兵,老张不愿意让他去,又把儿子打了一顿,儿子吓得躲着他,不敢再见他。 他在儿子需要他时不管不顾,老了想起儿子了?林女士说:别说两套房,就是金山银山,她和儿子都不稀罕! 请不要再来小区骚扰他们的生活,也不要去儿子单位进行捣扰。 原来,老张离婚后就再婚了,可几十年了,他与妻子也未生得一儿半女的,眼看着自己一天比一天老去,他越发恐慌,怕老了没依靠无人来照料自己,更怕自己攒了一辈子的积蓄落入他人之手。 2019年,他决定把自己的两套房及存款给唯一的儿子,他知道从小亏欠儿子很多,想用财物作为补偿拉近关系,求和解。 他说妻子不贪图他的财产,同意他的决定。可十几年里,他给儿子发很多微信,可儿子一句都不回他。 老张看儿子不搭理他,就给他打电话,可他连电话也不接,老张就去路上堵截,去单位找,小林都是搭着他的影就跑掉了,连面都不见他。 没办法,老张找到调解员,希望找到儿子能接受他的赠与。 78岁的老张,弯曲着个背拄着拐杖,老态龙钟的,看着他无助、孤独的眼神,很是可怜! 于是,调解员带他去小林家,可敲了半天门都无人应答。 他们给小林打电话,一听是调解员,他立马挂了电话,无奈调解员在小林上班的路上堵,小李骑摩托车见到他们掉头就跑。 没办法,调解员只好通过居委会帮忙沟通。 几天后,居委会电话传了林女士及小林的话,他们依旧说,不管老张有什么,那怕金山银山,他们娘俩都不要,愿意给谁给谁去!以后别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老张觉得自己很委屈,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做的不好?拿着2套房及存款,儿子都不接受吗?毕竟他身上流着自己的血,血脉相连,怎么就这么心狠? 当初,他只是赌气不给抚养费,后来也把3000元送到居委会了呀,不能因为这个记恨在心啊! 调解员看他很悲伤,劝他放下心结,过好自己的以后的生活,至于和儿子的关系,不要心急,随其自然吧! 有人说,谁和钱过不去呢?你不要他的钱和房子,依照法律仍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不要白不要! 还有人说,儿子不想领情,那就各自安好,过完余生就算了,至于财产儿子不要就捐给国家吧!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且一般是无条件的,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不能以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小林在3岁时,父母离婚,父亲就未尽抚养义务,连月支付50元抚养费都不给,还说小林不是他的儿子,父亲对小林未尽抚养义务,对他身心造成不可灭的伤害。 可在老张年老体衰后,需要赡养时,小林仍有赡养义务,不可以父亲未抚养而拒绝赡养。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这一条款明确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是双方的,不因离婚而改变。 老张与林女士离婚时,小林3岁,是母亲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父亲连50元的抚养费都不给,还说不是他的儿子,成长中没有关爱,未尽到父亲的抚养义务,无形中给了小林造成很大伤害。 即便老张离婚,作为父亲都有抚养未成年儿子义务,儿子抚养权在前妻那边,他就应支付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这是他不可推卸责任。 而儿子已43岁,他拄着拐杖说要奉上万贯家财时,一切都晚了,金钱买不来亲情,失去的无法挽回! 您觉得小林该不该原谅父亲,接受他的房子呢? 信源:第一帮帮团2025-6-17
河北衡水,男子离婚不到半年,前妻就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男子怀疑前妻婚内就给他戴了
【20评论】【30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