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二人合伙开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老谢占股 30%。2020 年李雪琴因脱口秀爆火后,觉得老谢贡献小,占股不划算,想调整。老谢自然不同意。李雪琴便直接注销公司,打算按账面上价值给老谢分钱。但老谢坚持按之前签的《股权代持协议》来,那可是在李雪琴没火时签的。如今一个觉得走红后原约定不合理,一个认为合同必须作数,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就此爆发。大家说说,到底该听谁的呢?
李雪琴和老谢这事儿太让人意外!
微笑泡馍
2025-06-19 1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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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53
按合同来啊,没有契约精神,李人品太差
金石贴金
都不是好鸟
有鱼
谁的也不听,看结果就好
用户79xxx10
没毛病啊,不犯法还有能力单干,搁谁都得这么干,除非不差钱。不然你以为那种演员的经纪公司为啥签合同都那么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