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货车司机开着货车进村,结果车厢太宽,道路太窄,通行中将路边的李子树,蹭掉了二三十颗李子,村民就要司机赔偿2000元,还堵住车不让他走,司机认为,掉了二三十颗粒子,加上树的损失不过300元,他不愿意赔这么多,后来通过调解,司机赔偿了1200元,才得以离去。居委会表示,司机不止一次刮到李子树。 据百姓关注6月19日报道,龚先生开着他的大货车,一来到这条村子,看着窄窄的村道,道路两边都是李子树,还挂满沉甸甸的果实,他心里就有点忐忑不安。 这可怎么办呢?要是硬把车开过去,一定会刮到李子树的,到时候肯定有李子会掉落,他不知道这个村的民风如何,他害怕惹麻烦上身。 但是他又不知道附近是否有别的路,他要从这条路经过,他如果不及时把货运到目的地,损失也不小。 思量再三之下,他硬着头皮通过,他已经想好了,如果李子被刮落,村民找他的麻烦,到时候赔他一点钱就行了。 他小心翼翼地把车开过去,果然李子还是被刮落了,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办,就有村民跑出来了,他拦住龚先生的车,开口就要龚先生赔偿2000元。 这可吓了龚先生一大跳,他想过可能要赔偿,但从来没有想过要赔这么多钱。 他看了看刮倒的李子,他大概数了一下,应该有二三十颗,加上树枝有所损伤,可算起来,也就200多元的损失。 村民一下子要2000元的赔偿,他是被惊到了,也不愿意赔。 村民一看龚先生不愿意赔钱,就叫来母亲和妹夫,然后拦住龚先生的车。 他扬言道:“你要是不愿意赔这2000元,你就走不了!” 龚先生一看他们的架势,就知道惹麻烦上身了,那只好找人来评估损失的价值,结果别人评估出来的价值只有300元不到。 既然损失不到300元,龚先生也愿意赔偿这几百元,但是村民依然不依不饶,就要龚先生赔偿2000元。 后来在别人的调解之下,村民愿意让一步,要龚先生赔偿1200元,龚先生也不想和这样的村民纠缠下去,也不想在这样的村子待下去,只好赔偿了1200元,这才得以离开。 事后居委会的人也来到现场看了看,他们表示这个司机已经不止一次刮倒李子了。 听到这样的说法,龚先生离开之后,内心是愤愤不平的,他辛辛苦苦运了一趟货,可能都没有挣1200元,就因为刮到几十颗李子,就赔偿了这一笔钱,他感到实在是冤。 在这件事当中龚先生是否应当赔偿? 1、要判断龚先生是否需要赔偿,则要看龚先生是否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在行驶的过程中,龚先生没有减速,导致李子掉落很多,那么他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但是这个村道本来就比较窄,李子树又长到树中间去,实际上,这是由于道路的设计缺陷以及树木本身的问题导致的,龚先生并没有过错,按理来说,他不需要赔偿。 2、龚先生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还要龚先生赔偿2000元,不赔偿,车不给走,实际上这是可以认定为是诈勒索行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村民可以索要一定的赔偿,但不能数额过高,否则就要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实在要龚先生赔偿,那么就根据实际价值赔偿就可以了。 那你认为龚先生应当赔偿多少呢?(来源:百姓关注-2025.06.19)
河南,一男子死亡,男子家人的获赔100万元,这100万元打到了男子弟弟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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