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生而不养的下场!”重庆,男子和前妻离了婚,32年来,对3岁的孩子不闻不问,连每个月35元的抚养费,也不给一分,更没有看过孩子一眼,他吃香的,喝辣的,潇洒了几十年,现在64岁的他,拿不了低保了,他就要找孩子赡养他,他说他现在一身的病,又没有固定的住所,孩子应该养他! 最近在重庆,有个64岁的大爷成了街坊邻里议论的焦点。 大爷姓“李”,每天拄着拐杖在楼道里晃悠,饿了就翻垃圾桶找吃的,晚上就缩在楼梯拐角睡觉。 重庆这座山城的热闹背后,藏着不少像李大爷这样的故事。他年轻时撇下3岁的孩子,32年来连每月35元的抚养费都分文未给,更没露过一面。如今64岁的他一身病痛,居无定所,低保也办不下来,这才想起找孩子养老。街坊们常见他拄拐翻垃圾桶找吃的,夜里蜷在楼道角落过夜,和当年吃香喝辣的潇洒模样判若两人。 类似情形在重庆并非个例。曾有男子发现养育17年的儿子非亲生,仍坚持供其大学毕业,结果孩子一工作就失联,男子重病缠身只能起诉前妻讨要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前妻返还16.9万元抚养费加3万精神赔偿,强调法律上无血缘即无强制赡养义务。 还有一男子抚养孩子6年后发现非亲生,起诉后同样获退抚养费并追加精神赔偿。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事实:法律更倾向保护实际付出者的权益。 眼下李大爷的困境与他过往选择直接相关。重庆底层群体生存本就艰难,数据显示50岁以上劳动者中近八成受腰椎病折磨,月薪低于6000元的男性相亲成功率不足7%。而李大爷多年逃避抚养责任,如今却要求孩子承担赡养义务,情理上难获认同。 法院在类似判决中明确,抚养费返还的核心在于“欺诈性抚养”或“无法定义务”,而非血缘关系。 所以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这就是生而不养的下场!”重庆,男子和前妻离了婚,32年来,对3岁的孩子不闻不问
孙立彬说
2025-06-19 19: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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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员
这个需要酌情支付赡养费的
花生糖 回复 06-20 08:42
先把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一下
无我利他
夫妻本应是: 乾男坤女,前世姻缘。 月老仙师,配遇周全。 妇敬夫爱,相互包含。 忠贞不二,恩爱绵绵。 尊老怀幼,子孝妻贤。 幸福美满,合好佰年。 但用至诚,即能得道。 夫敬妇爱,以合阴阳。 妻贤子孝,即合天心。 现在,被弄得: 贪嗔嫉妒,恶口妄言,不孝父母,不尊师长,不知礼义,不明廉耻,奸盗邪淫,恣情纵欲,以荣为耻,以耻为荣。毁人财物,坏人声名,淫人妻女,诱人丈夫,损人之短,炫己之长。 如今之人,人心矫诈,惟求财宝,不识因缘,贱命重财,贪淫恋色,夫妇不睦,破国亡家,内怀万恶,外结凶狂,相继灭亡,未曾自悟。 致使星辰失度, 运限滞留,阴晴不测,寒暑不调,乾坤劈破, 天地崩裂,家庭不睦,夫妻不和。 岂不知人心即是天心,人心不古,天心不正。 吉庆远离,祸患相侵,孤鸾入命,寡宿同程, 咸池沐浴,红艳桃花,绞婚煞,破婚煞,重婚煞,离婚煞 , 隔婚煞, 桃花煞,重夫煞,重妻煞,井水煞,三丁煞,八败煞,孤寡煞,煞煞相随,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