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有门烧腊的独家手艺,在当地知名度特别高,招了上门女婿后,他觉得一个

云舟时策 2025-06-20 16:12:27

广东广州,男子有门烧腊的独家手艺,在当地知名度特别高,招了上门女婿后,他觉得一个女婿半个儿,就将手艺教给了女婿,想让他们以后吃喝不愁。谁知,女婿学成之后竟抢先一步注册了商标,还果断离婚。不仅如此,他还反手将前老丈人告上法庭,说他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要求他马上闭店并赔偿。网友: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据新法治报6月19日报道,王某在老丈人那里学到了独门手艺,谁知他不但不懂感恩,离婚之后反将老丈人告上法庭。

老李有门烧腊的独家手艺,味道非常好,三十来年前就开了一家饭店,生意火爆。

经过他的苦心研究和不断改良,味道越来越好,慕名而来的食客也越来越多,老李一家不断扩大经营,在当地影响不断扩大。

后来,老李的烧腊还得到了政府认可,并被颁发了奖牌。

老李只有个女儿,宠女心切,他不舍得女儿外嫁,便找了个上门女婿王某,2002年,两人结婚,王某入赘李家。

一个女婿半个儿,老李对这个女婿非常满意,也相当信任,不仅给他传授烧腊的手艺,而且教他经营的门道。

老李想着,他们老两口年龄越来越大,手艺不能失传,教给女儿女婿,也是对小两口生活的保障,他们两人起码能吃喝不愁。

就这样勤勤恳恳经营了十几年,王某已经完全掌握了老李的烧腊手艺,完全可以独当一面。

都觉得他捡了个大便宜,娶了个好媳妇,还学了你独家秘笈,王某肯定对老丈人感恩戴德。

谁知,2015年,王某竟以自己的名义,抢先一步注册了烧腊的商标。

随后,王某和老李的女儿离了婚,这一举动引来一片骂声,大家纷纷猜测,王某入赘李家,是带着目的的,现在目的达成了,赶紧脱身。

现代社会,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过不下去离就离吧,手艺学了也就学了,念在十来年感情的份上,老李打算不再追究。

万万没想到,没过多久,王某竟然跑到法院,告他前老丈人侵了他的权,不但要求他停止营业,还要求赔偿他的损失。

看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老李瞬间懵了,他没想到,自己教出来这么个白眼狼。

法庭上,老李极力解释,烧腊手艺是自己辛辛苦苦研究了大半辈子经营起来的,是一家的心血和支柱。

王某这样恶意抢注商标,无异于偷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心血,不仅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更毁了他们一家人。

老李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这样,自己根本不会把手艺教给王某,简直是条毒蛇。

看来,老祖宗定的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是有道理的,老李心慈手软坏了这规矩,这才让王某钻了空子。

这种没有道德,不讲诚信的人,就算开了店挣了钱,也守不住财。

那么,法院究竟会支持谁呢?

《商标法》第59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老李一家使用“乡味烧腊”商标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远早于王某注册商标的时间。

不管是居民、商户或者政府,都可以证明老李的烧腊手艺经过了三十余年,在当地已形成较高知名度,完全符合“在先使用”的时间要求。

而且,老李的烧腊品牌因政府认可、奖项加持及长期口碑积累,在当地市场具有显著影响力,满足“有一定影响”的法定标准。

王某作为家庭成员,明知老李对“乡味烧腊”商标的在先使用及知名度,仍以自身名义注册,主观恶意明显。

其通过婚姻关系获取商业秘密后,利用法律程序损害原权利人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而且在离婚后,他起诉老李侵权,实质是将商标注册制度异化为掠夺他人商业成果的工具,构成对商标权的滥用。

综上,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信源:新法治报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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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lee

lee

10
2025-06-20 20:24

就驳回就完了,不应该收回注册?并且判赔商标侵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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