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能真正得到职工的认可吗? 曾经,煤矿行业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压力巨大,原国家安监总局于2010年10月7日发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轮流带班下井,以强化现场管理。 其主要内容包括: 1、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采煤、掘进、通风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 该制度是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具体落实措施,旨在通过领导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提升安全管理效能,通过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增强对生产现场的直接监督能力,及时处置突发问题,同时促进领导深入基层、了解事际,形成“现场+管理”的双重保障机制。 如今,这项制度已经执行15年了,就问问兄弟们,你们的矿井还在执行这项制度吗?执行的效果如何呢?我最近在做一个课题,很想知道真实的情况,欢迎留言并支持一下青岩啊![呲牙]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能真正得到职工的认可吗? 曾经,煤矿行业事故频
沛芹玩转文化
2025-06-20 16:26:12
0
阅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