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这么没了!”
6月14日清晨5点57分,河南省一家公司停车场内,一辆白色小轿车静静地停在那里,车灯闪烁,发动机发出轻微的低鸣。车内,一位35岁的技术主管,公司里的骨干力量,在等待着一天工作的开始。 监控录像显示,他从那时起就一直坐在车里,直到当晚9点多,才被保安发现已经离开了人世。 15个小时过去,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踏入公司的大门。
这位技术主管拥有十年工作经验,为了赶上公司每天早上6点半的例会,他每天都会提前到达。 那天也不例外,他只是想在车里稍作休息,等待上班打卡,没想到,这却成了他人生的终点。 他留下年迈的父母,正在读初中的孩子,以及背负着房贷的妻子。 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失去了顶梁柱,笼罩在巨大的悲痛之中。
家属向公司申请认定为工伤,希望能得到赔偿,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未到工作岗位”。 他们随后将公司告上法庭,但经过两次审理,法院都维持原判,认为死者并未下车,也未进入公司办公区域,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这一结果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讨论,许多人质疑如此严格的认定标准是否合理,毕竟,他提前到达公司是为了参加公司规定的晨会。 这究竟是制度的冰冷,还是人性的缺失? 这个悲剧,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