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21:00,南通市区外环西路田宇星宾馆门前发生了一起车祸,汽车和电瓶车撞到了一起,电瓶车主摔倒了,肘部着地,肘部磨破了一块皮,电瓶车也被撞坏了。交警正在现场处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走交强险。
在我看来,汽车和电瓶车都有责任,二者有剐蹭,理应互相赔偿。不过汽车有保险,电瓶车没保险,所以在这起事故里由汽车对电瓶车主进行赔偿,电瓶车主肘部去拍片,电瓶车送去维修,事故就这么解决了。
在现场处理的时候有一个中间人,他指导电瓶车主去维修、去医院拍片检查,其实就是为了一己私利,让电瓶车停在维修点等着保险核定,让汽车车主多花钱(反正钱由保险公司出),这就像是薅羊毛。我在现场看了之后觉得,电瓶车主肘部根本不需要拍片,简单处理一下就行,电瓶车也没什么大的损坏,简单维修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