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份判决书落地“蕲艾”地理标志维权胜诉】6月16日,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尘漫步家 2025-06-21 21:06:12

【今年首份判决书落地 “蕲艾”地理标志维权胜诉】6月16日,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这是2024年以来“蕲艾”地理标志维权领域首份司法文书。三家外地公司涉嫌侵权“蕲艾”地理标志行为成立,被判定构成不正当经营,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 “蕲艾”是地理标志商标,还是商品通用名称,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法院认为,“艾”是通用名称,而“蕲艾”由地理名称加通用名称组成,专指产自蕲春县的艾叶及其加工制品,凭借独特的品质,与其他产地相同商品形成显著区别,属于地理标志。三家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产品原材料来源于“蕲艾”地理标志区域,因此构成侵权。 “为保护‘蕲艾’品牌,我们成立李时珍蕲艾品牌保护协会,还设立综合执法大队蕲艾中队,专门负责执法打假和维权工作。”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胜介绍,今年3月6日,“蕲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正式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近年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紧扣蕲艾产业发展需求,多举措筑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当地已累计查处7件蕲艾地理标志产品侵权案件,下达15份整改通知书;组织开展超20场次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指导94家蕲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单位)规范标识使用。通过“监管+服务”双轮驱动,有效破解地理标志保护中的监管难题,为蕲艾产业高质量发展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 目前蕲艾作为地理标志区域品牌,以品牌价值142.58亿元,位列全国榜单第21位,比上年提升3位,排名连续10年上升。(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李冲、彭磊、通讯员陈钰、吕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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