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刘,这次应该是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三次工伤了。 第一次发生在他入职不久,那时他还是一名木工。 老刘是接替父亲工作的。那时候政策,职工顶替父母工作,一般情况是安置在其父母原工作单位原岗位。老刘的父亲退休前在原分厂的木工车间从事木工工作,所以老刘在那时就成了一名木工。 其实所谓的木工,就是操作一台带锯。 工作很简单,将原木放进工作台,启动带锯,将原木锯成木板。 大概是老刘工作的第五年吧,那会儿我刚参加工作不久。老刘在工作时从工作台掉下来,把手腕给弄错位了。 老刘的伤情被鉴定为工伤,但没有鉴定上工伤等级。 后来老刘因原分厂生产调整,富余人员工分流时进了机加培训班学习,学习结束成为一名车工。 据说老刘并没有真正从事车工,因为他看不懂图纸,也不会调整刀具。 老刘的第二份工作应该是一名生产准备工,就是进行零件或产品的转运。 老刘在转运零件的过程中,因在搬运零件的过程中零件从手中脱落,砸中左脚大拇指,被鉴定为10级伤残。 老刘伤残鉴定结束没多久,原单位破产重组,老刘不仅领取了伤残补助,还领了一次性就业补偿和一次性医疗补偿。 工伤保险规定,工伤不因单位的变动而转移,即原工伤问题随员工单位的变动而结束。 老刘在新单位的岗位又有了变化,成为一名普通钳工。在工厂,钳工几乎是一万金油的存在,打毛刺、清洗零件、作为焊工的辅助、划线等也是可以干的。这样的工作,老刘依然不能胜任。于是公司遂安排他做一些产品交付前的实验工作,兼做一些卫生工作。 很不幸,实验工作因产品的停产结束了,老刘又成为一名富余人员。 此时老刘距离退休年龄尚不满5年。 公司有政策,距离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人员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政策,即距离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员工可以申请内部退养,领取退养工资。 内部退养工资自然比不上在职工资。 老刘不愿意办理内部退养。 本着所有愿意工作的员工都有活干,有工资领的原则,公司经多方协调,把老刘借调到另一单位工作,具体岗位借调单位安排,公司按正常考核给老刘发放工资。 做个特别说明,公司每月需要给老刘贴1000元左右。因为是友情借调,并不能要求对方负担老刘的所有工资及其他待遇。 去年,老刘又一次出了工伤。 借调单位安排老刘进行零件转运,转运过程中,老刘下车将脚崴了一下,伤到右脚小脚趾。 老刘这次的工伤被鉴定为10级,伤残津贴上个月也到账了。 到上个月,距老刘发生工伤已满10个月,老刘突然给公司来了一个函,说公司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没有按他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其发放工伤带薪休假的工资,也没有安排他从事原来的工作云云 经调查,公司一直按工伤停工留薪工资标准为其支付工资(公司员工是按考核标准进行工资发放,休假人员按各自的标准工资及不同的假别薪资发放标准发放),且超过他的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老刘工伤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期间,其单位通知其回来上班,并为其安排了工作,而老刘认为他是工伤,应该得到特殊的照顾,要求回原工作岗位,原单位再不能满足老刘的要求下,准许他继续停工留薪。 调查结果向老刘做了反馈,也解释目前公司的现状无法达其所愿,同时也建议老刘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毕竟距离退休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多一点。 只是,终于老刘还是想不通。为何自己工伤了,工资不能按原工资发,而且也不能从事原工作?
公司老刘,这次应该是他职业生涯中的第三次工伤了。 第一次发生在他入职不久,那时他
青一说
2025-06-22 17: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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