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欺人太甚!”福建泉州,一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老板解雇,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岂料! 对方却以女子是临时工的理由,一直拖欠着工资不发。 女子气不过,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最终的裁决结果直接让老板傻了眼。 网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下看他长不长记性!” 劳动仲裁委一查就揪住关键了——没签合同这事儿跑不了! 大伙儿可能不知道,《劳动合同法》白纸黑字写着:用工超过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每月都得付双倍工资! 这大姐干了小半年,老板不光得补上5500块工钱,还得额外多掏一倍多的赔偿金。 所以说啊,那些觉得“临时工不用签合同”的老板可长点心吧,现在可不是耍小聪明的时候,法律早把漏洞堵得死死的。 你以为省了张纸? 最后赔进去的可都是真金白银,还得搭上店面名声,这买卖血亏啊!
“简直欺人太甚!”福建泉州,一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老板解雇,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
栩先生吖
2025-06-22 19: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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