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520那天,女子出去与闺蜜吃饭,凌晨才回。 丈夫怀疑女子与闺蜜吃饭只是借口,说不定有别的异性。 女子回家后,丈夫越想越气,对着女子大打出手。 女子为了自保,开车逃离,丈夫却趴到车窗上,女子加速导致汽车撞墙,丈夫当场身亡。 这事儿让人不禁想问,遇到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说白了,正当防卫有个关键前提——对方的不法侵害得是“正在进行时”。
举个例子,要是有人拿刀冲过来砍你,你反击肯定算防卫;可如果对方已经停手跑路了,你再追上去打,那性质就变了。 法律上还有个“必要限度”的讲究,比如对方空手打你,你抄起铁棍往死里打,这大概率会被认定防卫过当。 但要是对方拿着致命武器,你抢过来反杀,很多时候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 说白了,生死关头哪能想那么多? 可法律就是得掰扯清楚每一秒的细节,挺让人纠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