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55岁的周某参加公司聚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

沧海一书客 2025-06-25 09:38:18

广东梅州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55岁的周某参加公司聚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遇到交警查车,他慌忙跳江逃跑,没想到最终溺亡。

周某的妻子认为,是交警见死不救,才导致周某的死亡,向法院起诉索赔200多万。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以下判决:周某参加完公司聚餐后,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查,他心里清楚自己喝了酒,不敢被查出,就跑了,这属于个人选择,交警不可能知道他要跳江,也不可能强行抓捕他,周某的死亡与交警没有关系。

再说,就算周某不幸落水了,交警也没有见死不救。交警见到周某落水后,就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且用警用艇展开搜救,其他救援人员也是接到报警后赶来的,救援过程十分及时,周某的死亡与交警也没有关系。于是,法院判决被告交警局执法合法,救援及时,不存在见死不救的行为,周某的死亡与交警局没有关系,对于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周某的家属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到高院。高院经过审理后维持原判,并且补充认为,周某的行为不是别人强迫他做的,而是他自己选择做的,属于自杀行为,交警没有见死不救,不存在救助不及时的情形。此案虽然发生在广东梅州,但反映出法律与责任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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