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第二天被告强奸,男子姐姐:夫妻怎么能算强好?律师分析: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 6月24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 弟弟因"婚内强奸”被移送检察院, 她不认可是“强奸”,而这件事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议。首先,有人提出,女方不同意是违背妇女意愿,那做妻子的依然要有义务来服侍丈夫啊,那违背丈夫的意愿就不说了吗? 男女不应该是平等的吗? 毕竟夫妻之间的事,都是私密,不可能每个人都在卧室放录音笔或者录像吧?如果某一天妻子对丈夫不满,提出被婚内强奸,男人又该如何自证? 因此很多人就好奇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强奸行为,该如何界定? 针对这个问题,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胡源源认为, 法律明确,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 婚姻关系并非“免责金牌”,即便夫妻, 若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仍然有可能会触犯刑法。 那么,该案到底是什么情况?夫妻二人为何反目成仇? 刘女士介绍,“大概一年前,我弟怀疑她媳妇有外遇了, 就整了个录音笔,并放在了卧室里,还录到了她和另一个男的糟践我弟的话”,刘女士还称,今年3月,夫妻俩就因此事发生过争吵,“我弟弟的确动手打了她,但又后梅了, 想哄哄她,二人还发生了性关系,录音笔录下了全程…”刘女士很无奈地说:“女方当时也没说不同意啊! ” 说到这里,刘女士异常激动,表示:“第二天,她就是去告我弟强奸,说自己不愿意。” 目前,该案正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 还好刘女士弟弟当时录下了过程,妻子当时没有反对,但就这样,目前该案已经到了起诉阶段,虽然谁也不知道一审判决会朝着哪个方向,但夫妻俩给丈夫扣上了强奸的帽子,这确实是超出常人所想的了。 在如今的社会,总是说男女平等,但很多时候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反而男性处于劣势。 就比如在这件事中,丈夫明明录下了媳妇和其他男人糟践自己的话,媳妇却无法受到惩罚。 女人出轨了,最多也不过是离婚,而他想和妻子过夫妻生活,想安慰妻子,想促进夫妻关系,换来的却是被强奸的罪名。这谁能理解呢? 当然了,夫妻二人,都应该尊重,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这样家庭才能和谐!做丈夫的应该体谅妻子,而妻子也应该体谅丈夫,丈夫有丈夫的义务,妻子也有妻子的义务。 但在本案中,妻子和其他男人那样对待自己丈夫,不更应该受到谴责吗?
太可怕了!山东,男子在看房时想要强奸女中介,结果女方剧烈反抗未果,谁料,男子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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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3
都说了别结婚,就是不听,有几十万结婚的钱,用来谈恋爱,或者洗脚按摩,这辈子都用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