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辛辛苦苦打工挣钱好不容易买了一辆车

唐文的飞扬 2025-06-25 13:10:01

河南郑州,男子在父母离婚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辛辛苦苦打工挣钱好不容易买了一辆车,结果被父亲知道了,趁着男子喝醉酒,借口“接其回家”,偷偷的给抵押了。男子找到车商,对方称签的是买卖合同,要想收回车,需要拿出来20000块钱。

6月24日,小莉帮忙报道,一小伙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一直跟着父亲生活。

小伙没了母爱,父爱也不多。父亲没有正经的工作,花钱却像流水。

小伙好不容易等到长大,决定外出打工。通过自己的几年的拼搏,终于买了一辆小轿车。

哪里想到,小伙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竟趁着小伙喝醉酒的机会,偷偷把车开出去抵押了。

等小伙反应过来,连忙问父亲到底怎么回事。

可小伙的父亲坚决不承认,还让小伙以后不要再联系他了。

小伙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收车的车商。可对方却说,并不是不同意退车,只是车商跟小伙的父亲,签订的是买卖合同。

小伙要是想把车给弄走,需要缴纳2万元的费用,把自己的车给买回去。

明明自己才是车主,没有本人到场,车商是如何签订的买卖合同呢?

无法释怀的小伙联系到记者,向记者需求帮助。

车商面对记者的询问,态度依旧坚决,表示这个问题不想再讨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小伙是依靠自己辛苦打工挣钱买的小轿车,是小轿车的合法持有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个人可自主决定将财产转让、赠与、抛弃等,他人无权干涉。

如何处置个人财产,是小伙的权力。即便对方是自己的父亲,在未经予许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处置小伙的个人财产。

第二,车商与小伙父亲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即使没有授权和表见代理情形,若车主事后对非车主本人签订合同的行为予以追认,合同同样有效。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小伙并没有授权其父亲处理自己的小轿车,为此,其父亲与车商签订的买卖合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小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既然车商态度强硬,既然小伙的父亲不承认是他卖的车,那么小伙完全可以报警寻求帮助。

最后,据了解,在警方以及村委的介入下,小伙的父亲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承诺会限期归还车辆,并承担一半的贷款。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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