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快40岁了,没有工作,靠母亲养着,他一心只想当一名歌手,经常在老年活动中心练歌到晚上11点,邻居顶不住了,就拿弹弓打伤他的脚,男子就要邻居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其他费用,赔偿2000元,邻居不同意。 据1818黄金眼6月24日报道,宋大哥是一名歌手的歌迷,平时就喜欢唱那名歌手的歌,他受这名歌手的影响,也立志要当一名歌手。 为了当一名好的歌手,他每天都会在老年活动中心唱歌,从白天唱到晚上,不知疲倦,他害得老人们都不太愿意去老年活动中心了。 但是他还以为自己唱歌很好听,还写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今年暑假,我要开演唱会,有唱歌跳舞的可以一起来。 他日以继夜地练歌,他觉得自己已经唱得很好了,为了开演唱会,他更加努力奋发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他晚上11点了,还在唱歌,他的歌声让周围的邻居不堪其扰。 特别是离老年活动中心比较近的一个邻居,他早上5点就得上班,宋大哥晚上唱歌就唱到11点,邻居根本无法好好休息,这让他很烦躁。 本来他就觉得宋大哥唱歌不是特别的好听,白天他不怎么在家,听不到这些噪音,他也就不当一回事了。 可是晚上他下班回来,得听几个小时的噪音,他就有些不堪其扰了,而宋大哥还要唱到晚上11点,真的太影响邻居的休息时间了。 邻居这才不得不想办法,就拿出平时玩耍用的弹弓,然后安装一颗弹珠,瞄准宋大哥的脚,然后射过去。 他喵得很准,一下子就射中了,宋大哥前一秒还沉浸在唱歌中,下一秒就痛得嗷嗷叫,他赶紧去医院就诊。 结果医生告诉他,他的脚被伤到筋了,伤筋动骨100天,他有3个月不能上班。 于是他回去就找邻居赔偿,要邻居赔偿3个月的误工费,邻居跟他说:“你本来就没有工作,一天到晚在这里瞎练歌,你要什么误工费?” 至于宋大哥还提出其他的费用,杂七杂八合起来有2000元,但邻居还是不愿意赔偿,并且跟宋大哥说,让他报警,等民警来判定是谁的责任,是他的责任他才赔钱。 邻居始终认为,他打弹弓的力气并不是很大,不至于伤到他的筋,也不至于要休息三个月。 反过来,宋大哥整天唱歌到晚上11点,这个责任,邻居们都还没有追究呢,他怎么好意思让人赔偿。 宋大哥看到邻居不愿意赔偿,就找来了调解员。 他还原了当时的情况,他说当时他是拿着耳机线唱歌的,并不是特别的大声,而且当时是9点20分,大家都还没有睡觉呢。 他甚至还向调解员展示了自己的歌喉,中途被调解员打断,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歌声中,要求把那首歌唱完。 店员看到宋大哥如此沉浸于自己的歌声中,也是摇摇头,似乎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他让宋大哥报警,让他们来评评理。 对于邻居来说,宋大哥从早上唱歌到晚上,如果歌声不是特别的好听,确实会很折磨邻居。 即使歌声唱得可以, 他从早上唱到晚上,肯定会影响大家的休息的,会让大家心烦。 在这种情况下,邻居拿弹弓警告他,也是情有可原的,不过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1、虽然邻居知道用弹弓打伤宋大哥,可能不会伤得很重,但他依然有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意识,因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即使宋大哥被伤得不是很严重,但这位邻居在没有得到谅解的情况下,依然要受到行政处罚。 2、宋大哥要邻居赔偿,即使宋大哥自身有过错,邻居也依然要赔偿,因为他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此对于宋大哥就医的费用,以及在受伤的这段时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他都应当赔偿。 3、在这件事当中,宋大哥本身也是有过错的,他的歌声已经打扰邻居了。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既然他本身有过错,那么就应当减少邻居的赔偿。 那么你觉得宋大哥练歌到晚上11点,合理吗?(来源:1818黄金眼-2025年6月24日)
浙江宁波,男子快40岁了,没有工作,靠母亲养着,他一心只想当一名歌手,经常在老年
鲁滨逊得日记
2025-06-25 13: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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