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怀疑妻外遇录音后动手,妻子报警称被强J,男子喊冤

一目年华 2025-06-25 13:38:29

内蒙古一男子怀疑妻子外遇,买录音笔放卧室,录到妻子和男人说他坏话。男子气得打妻子,事后后悔,哄妻子发生关系。第二天,妻子报警称被强J,男子喊冤。这起案例引发热议,有人认为男方冤枉,有人觉得男方行为不可取。

刘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他为多挣钱,在农场工作,一年只能回家几个月。他觉得夫妻感情好,虽聚少离多,但互敬互爱。可回家时,他听到关于妻子的闲话,半信半疑下,他买了录音笔藏在卧室。结果,他真录到了妻子和男人说他坏话。刘先生气得质问妻子,一冲动打了她。打完后,他后悔,赶紧哄妻子,两人发生了关系。当时妻子很主动,可第二天却报警说被强J了。

目前,此案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有人认为,男人在外要保护自己,在家也要小心。也有人觉得,男人打了女人还想发生关系,女方肯定不愿意,这个案例是要告诉渣男,打了女人就失去对她的权力。支持的多为女性,反对的多为男性。

从法律角度看,《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先生殴打妻子后与她发生关系,可能构成“暴力延续”状态下的胁迫。但违背妇女意志的实质性证据,需有即时反抗痕迹等。本案中,刘先生说妻子“主动配合”,但女方事后报警主张违背意愿,需综合判断。

夫妻同居义务不等于性行为强制许可,但长期稳定婚姻中,性行为的“默示同意”可能影响裁量。如果双方处于分居、离婚诉讼期或存在长期家庭暴力,则“同意默示”推定被打破。刘先生与妻子事发时婚姻关系尚没解除,但殴打行为可能阻断默示同意效力。

刘先生藏匿录音笔取证涉嫌侵犯妻子隐私权,导致录音无法作为定案依据。即便录音被采纳,仅能证明妻子与他人存在不当关系,与强J指控无直接关联,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构成胁迫。如果缺乏除女方陈述外的客观证据,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检方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反之,如果刘先生殴打与性行为存在紧密关联,则可能构成强奸罪。

刘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在于他的殴打行为与性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能否证明女方在性行为发生时处于“不敢或不能反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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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一壶满城春

一壶满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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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21:24

老婆打牌输光生活费,老公骂了老婆几句,晚上老婆主动,事后报警说:因为输钱怕打,被强不敢反抗。老公被送进去后,老婆卖车卖房,抛儿弃女,找小鲜肉去了缅北,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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