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马克龙23日表示:即使法国 "与美国有着防止伊朗获得核武器的共同目标",但美国对伊朗的打击并非基于任何 "法律框架"。至于特朗普希望“更迭伊朗政权”,马克龙说:"如果伊朗要实现政权更迭,就必须由伊朗人民自己来实现。而不是使用炸弹"。 6月21日,美军出动B-2轰炸机打击伊朗福尔多核设施后,法国政府迅速与该行动划清界限。法国外交部长在第一时间发声,强调巴黎“未参与任何相关策划”,并重申必须通过“谈判途径”解决分歧。这一表态延续了法国一贯的戴高乐主义传统,即在关键安全事务上保持战略自主,避免完全追随美国,就像1966年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机制一样。 马克龙政府当前的中东政策试图借“国际法”框架确立欧洲自身的干预逻辑。尽管他提出的“三项和解方案”——要求伊朗终止铀浓缩、限制导弹开发并停止对地区代理力量的支持——被伊朗方面严厉批评为“投降协议”,法国仍坚持扮演“调解者”的角色,塑造一种区别于美式干预的“欧洲方案”。 在政权合法性问题上,法国打出“人民自主权”旗帜,表面反对武力推翻政权,实则质疑伊朗现政府的合法性。这种立场让法国避免在美伊之间选边站,却又试图在外交博弈中获取更多话语权。 法国的所谓“战略自主”背后,实际上也有经济利益的深层驱动。卡塔尔高达70亿美元的“阵风”战机订单,以及法国在阿联酋、埃及等国累计170多架的战机销售合同,共同构建了一个稳定而庞大的“中东军售走廊”。美国的军事行动若引发地区动荡,可能直接冲击这一军售格局,因此法国必须以“法律秩序”与“人民意志”的语言包装其立场,将自己塑造成中东冲突中的“理性斡旋者”,而非美国的“军事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