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又被刷新了
最近内蒙古这起“婚内强奸案”,真的炸了锅。
内蒙古一男子,跟媳妇吵架时动手打了妻子,吵架后想哄哄她,二人发生了关系,过后,妻子把他告了,罪行是婚内强奸,恐要遭受牢狱之灾。
男方姐姐那句“合法夫妻怎么能算强奸”,道出很多人的心声。可法律判定“婚内强奸”,核心依据在于“违背妇女意志”。
男子花了彩礼,房车好不容易娶回来的老婆,最后,还落下个“婚内强奸”罪,这以后谁还敢结婚?
网友说:如果婚内强奸罪成立,婚姻内男人可以强迫女人,女人也可以强迫男人,这是客观事实,为了避免之后的麻烦夫妻是不是每次行房都要签协议呢?如果每次行房风险都在丈夫一方,丈夫总担心妻子什么时候给自己致命一击,这种婚姻还有意义吗?“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请法官慎用此罪名。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