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男子和妻子因为家庭矛盾吵架,他就将一桶汽油泼向妻子,并且点燃汽油,妻子全身被烧了55%,整个人都黑乎乎的,没有了人样,4个多月就离世了,儿子顶着一大帮姑姑叔叔骂他为逆子,他也为母讨公道,要求判处父亲为死刑,他还表示,他不会去领父亲的骨灰。
据潮新闻6月25日报道,2021年3月14日,陈先生还在上班,却突然接到家人打来电话,电话那头,家人伤心痛哭,让他赶紧回来,他的母亲病危了。
陈先生不知道母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他很爱母亲,听到这个消息他很难过,就赶紧回老家看母亲。
当他赶来医院,看到病床上的母亲,已经被烧得黑乎乎的,完全看不出人样了,他看着痛苦的母亲,他也非常痛苦。
母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到母亲的样子,陈先生哭着问家人。
小姨看着姐夫,看着在场的人,只能偷偷地告诉陈先生:“这都是你父亲干的事,你的父母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矛盾,你的父亲就将汽油泼在你母亲身上,并且点燃,现在你母亲的身上有55%的地方烧得很严重。”
听了小姨的话,陈先生震惊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干的事。
他知道父亲和母亲经常会发生矛盾,也知道父亲会打母亲,从小到大,他见父亲家暴母亲,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以前他在家的时候,他还能站在母亲跟前,保护母亲,警告父亲,不要再伤害他的母亲。
他以为自己长大了,只要警告过父亲,父亲就不会再动母亲一根手指头,如今看来,他外出打工之后,母亲应该是备受折磨,要不然也不会出现这个局面。
他看着烧成黑黑一团的母亲,看到母亲痛不欲生,他看着父亲在旁边,丝毫没有后悔的样子,这一刻,他决定要让父亲付出代价,他报了警。
民警过来之后,他的父亲承认他泼了汽油,也点燃了汽油,自己烧伤了,妻子也烧伤了。
因为他的父亲也受伤了,所以暂时没有被带走,依然在医院接受治疗。
陈先生看着痛苦的母亲,他决定追究到底,这个时候,一大帮叔叔姑姑出现在他面前,纷纷让陈先生出具谅解书。
但是陈先生不愿意放过父亲,母亲受伤那么严重,都是父亲害的,如果他出去谅解书,又怎么能对得起,把所有的爱给了他的母亲。
这些姑姑叔叔们,看着侄子执意要将让他的父亲送进去,大家纷纷骂他是逆子,是叛徒,是畜生,枉父亲养了他这么多年。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母亲,一边是可恶,一边是善良,一边是平安,一边是苦难。
明明夫妻一场,丈夫却要妻子受这般痛苦。
陈先生作为儿子,他要为母亲讨个公道,他不愿意放过父亲,放过这个罪恶。
要做出这个决定,他其实也是很痛苦的,特别是他照顾了母亲4个月,这4个月里,他能感受到母亲痛不欲生,母亲还让他买来安眠的药,让她吃了安详离去。
可是陈先生怎么舍得,他只能好好劝母亲坚持下去,与此同时,他也深刻地意识到,当时他父亲向他母亲泼汽油,点燃汽油,就是想剥夺他母亲的生命,这样的父亲真的是太可怕了。
于是他要求判他父亲为死刑,并且要求赔偿。
这个决定惹怒了父亲整个家族,他们不给一分钱,为陈先生的母亲进行治疗,导致陈先生借了数10万债,也无法救活母亲。
当他看到母亲离世的那一刻,他决定要让父亲被判为死刑。
陈先生有这样的父亲,确实是他的悲哀,他的母亲有这样的丈夫更是悲哀,与其说是陈先生要他父亲被判为死刑,还不如说法律要判陈先生的父亲为死刑。
对于陈先生的母亲来说,她之前就一直受到丈夫的家暴,在那个时候她就应该保护自己了。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罪是告诉了才处理,如果陈先生的母亲一直忍受着,那么她就会一直被伤害,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陈先生的父亲因为家庭矛盾就想剥夺他母亲的生命,这行为已经成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一场不管有再多的矛盾,再大的怨恨,都不应该置另一方于死地,这只能说明陈先生的父亲真的很可怕。
陈先生的父亲犯了这么大的错,他的整个家族还要陈先生放过他父亲,可是谁又能放过他的母亲呢?
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明陈先生父亲的家族家风不正。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如果家风建设好,家庭成员的人品不会太差,他不会做出剥夺妻子生命的事情。
如今陈先生已经接到法院的通知,他的父亲在6月10号已经被执行了死刑,但陈先生说他不会去领父亲的骨灰的。
那么你对陈先生的行为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