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店主清早发现,一辆车停在店门前,店主打电话要车主挪走,车主却说:我

鲁滨逊得日记 2025-06-26 13:30:57

广东中山,一店主清早发现,一辆车停在店门前,店主打电话要车主挪走,车主却说: 我没空! 等有空了再说!店主等一上午,也不见来挪车,打了二三十次电话,都被车主挂断,店主报警,民警给车主打去电话,车主还是那一句话: 有空再说!直接挂断电话,店主等到下午,实在忍无可忍,用钢管把车焊住,静等车主前来找他,谁知第二天一看,店主更加崩溃了。

夜幕降临,周围店铺的灯光一一熄灭。店主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门前,可眼前的一幕,让他心里猛地一沉。那辆堵了他整整一天生意的白色轿车,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几根被齐刷刷切断的钢管,孤零零地躺在地上。他白天亲手焊上的“钢铁囚笼”,就这样在夜色里上演了一场悄无声息的“越狱”。

事情,还要从2025年6月23日一大早说起。那天清晨,店主像往常一样准备开门营业,却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就那么大大咧咧地横在店门口,把入口堵得严严实实。那地方根本不是停车位,就是个人行通道,可这辆车,硬是把路给占绝了,顾客连进门的地儿都没有。

起初,店主还想着,也许车主是有急事临时停一下。他在车窗上找到了联系电话,客气地拨了过去:“师傅,麻烦您来把车挪一下吧。”谁知,电话那头传来一句极不耐烦的回应:“我现在没空,等有空了再说!”说完,对方“啪”地一下就挂了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从清晨到中午,再到下午,店主的耐心也一点点被耗尽。他前前后后打了二三十次电话,可对方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烦躁拒绝,很快就变成了直接挂断,最后干脆不接了。

一个本可以通过简单沟通解决的问题,就因为车主的恶意回避,成了一场对店主正常生意的持续侵害。这种行为,已经不只是简单的停车不当,其长时间扰乱商铺经营,且接到通知后拒不改正的态度,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边缘,让一场普通的民事侵权,带上了违法的色彩。

面对这种困境,店主不是没想过走正规渠道。眼看一天生意泡汤,沟通又彻底无效,他忍无可忍,拨通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场后,也对车主的行为很不满,又帮着打电话联系,但听筒里传来的依旧是那句“没空挪车”。警察也很无奈,毕竟这属于民事纠纷,他们的权限有限,只能建议双方协商。

店主又转头求助交警,希望能把这辆“拦路虎”拖走。可得到的答复,同样让人泄气。因为事发地在小区内部,不属于交通法里定义的“道路”,所以交警也无权拖车,报警和求助交警,两条路都堵死了。店主被彻底推入了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窘境。

正是在这种官方介入失效,个人权益又持续受损的绝望与愤怒中,店主决定自己动手,采取了那招近乎“玉石俱焚”的办法。他找来焊工,用几根粗钢管,把这辆白色轿车结结实实地焊死在了原地。他心里想:“请你走你不走,这下好,你想走,得反过来求我!”

这个做法,虽然事出有因,在情感上也能理解,但在法律上却显然过了头。车是车主的合法财产,店主没有权力去限制它的使用。这种“以暴制暴”虽然解气,却也把自己从一个占理的受害者,变成了理亏的侵权方,为自己埋下了需要承担责任的隐患。

而那位车主呢?当他晚上回来,发现自己的座驾被钢管围困后,他没有选择沟通或报警,反而是趁着店主吃饭的间隙,用工具切断钢管,悄悄驾车溜走。这一走,又给自己添了一项新的过错:故意毁损他人财物。

毫无疑问,车主是这场冲突的始作俑者和主要责任方。他的乱停行为、恶劣的沟通态度,以及最后毁坏钢管的做法,层层加码,是矛盾一步步升级的根本原因。而店主,在求助无门后采取的过激手段,也让他从一个纯粹的受害者,变成了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侵权方。

在这场两败俱伤的纠纷中,没有真正的赢家。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法律在处理某些“灰色地带”问题时的无奈,更是一些人“边界感”的严重缺失。为了自己的一时方便,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侵犯他人的权益,可以完全漠视最基本的社会公德。

其实,整件事本可以一句话就解决:“不好意思,我马上过来。”偏偏有人要选择最自私、最伤人的对抗方式,硬生生把一件小事,逼成一场谁也下不来台的对峙。

信源:法治进行时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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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专遛海狗

专遛海狗

2
2025-06-27 02:08

乱停乱放交警没权限处理?

~棒棒糖~

~棒棒糖~

1
2025-06-26 15:18

报警:有人故意损坏我的财产[狗头]本来好说好商量的事,非要给他长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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