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广西玉林,一情侣恋爱后同居,期间女子向男子转账19.15万元,男子给女子转了22.4万余元,不料,两人分手后,女子多次要求男子还钱,可男子认定是情侣间的赠与,他转的钱更多,气的女子直接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应该来个方案恋爱期间每年互相转账20000元以内属于赠与。超过20000元,无论是不是明确表达赠与,超过部分在分手后如果产生纠纷,都应归还对方!
谈恋爱归谈恋爱,借钱就得明明白白,要不分手了扯不清,这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
二十二万抵十九万多,女子应该归还男人三万多才合理,恋爱本来就是扯皮的事,谁吃亏占便宜说不清,道不明,最好是洁身自好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