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的人是真多啊!!! 一女子去饭店吃饭,起身时被桌子角角划到了,裤子划破了,结果好嘛,非要让老板赔偿。说是这衣服两年前买的,花了2800,让老板赔2800,老板不干,最后推拉撕扯,以饭馆老板赔了女子300元结束了。怎么会有这种人? 老板就不应该给她赔偿,二楼不开放,她自己非要上去,是她不小心挂破了裤子,而且还是穿过两年的旧裤子,不行报警处理吗? 如果桌子上有冒头的钉子挂坏衣服,那就是饭店的责任!反之正常桌子你刮坏了是自己责任,人在做天在看,要这种昧良心的钱是不会善终的! 这就是当今社会规则给惯的。喝酒死伤让人赔,走路跌倒让人赔,水塘溺水让人赔,违章穿道肇事让人赔,听笑话笑死让人赔……而且一喊一叫就有法官及和事佬给划分责任一个动物都会躲避风险,为什么高级动物人就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呢? 大家怎么看待此事!
无耻的人是真多啊!!! 一女子去饭店吃饭,起身时被桌子角角划到了,裤子划破
卡壳笔记
2025-06-26 19: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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