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称:一男子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山上采摘了少许野生天麻熬成中药给母亲进行治疗,被法官认为有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罚生态修复款4000元现金....... 一大早给我气“笑”了,老百姓为治病不为买卖而去采个野生天麻!怎么啦?是违反天条了吗?人的生命难道还不如一棵野生植物吗?如果这么一来,那炎帝神农就是违法尝百草,还有扁鹊、华佗、葛洪、孙思邈、张仲景、李时珍等等名医,如果他们还活在当下,是不是都该把牢底坐穿啊? 再珍贵的野生药材,如果连治病救人都不让用,那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于人类,而不是让人类服务于它。如果一味的保护野生植物,却不顾老百姓的死活,那法律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天麻本来就是药材,药材存在的意义就是拿来治病救人,难道保护就是为了留下参观?另外,既然是野生的为啥是非法?资源是属于谁的[叹气]?拐卖儿童才判个两三年,挖个野生天麻也三年,好无语哦……
浙江永康,一女子和一男子商定以1800元价格发生关系,男子精力旺盛想要索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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