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
公告称,在持续开展针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和中方独立取样监测且结果未见异常,日本政府承诺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有关原则,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方决定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告,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但是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除外。
已暂停进口的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重新申请在华注册,获得注册之日起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对于食用水生动物,其养殖、包装企业也应当重新申请在华注册,完成注册登记之日起方可开展输华贸易。
查了一下,日本核污水最近一轮也就是第12轮排放是从4月10日开始的,但结束时间未明确。新一轮计划排放量约7800吨核污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