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老人得知大女儿重病,多次去探望女儿,均被外孙拒绝,外孙说自己担心外婆悲伤过度,身体承受不住,另外他和三个姨妈矛盾很大,早已断绝来往。老人傻眼:自己的女儿自己还不能看了,哪有这样的道理?调解无果后,她一纸诉状,将外孙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南通的邹婆婆有四个女儿,原本想着晚年能享享清福,可大女儿的一场重病,却让她陷入了痛苦的漩涡。 2023年4月,邹婆婆的大女儿吴某因为中风深度昏迷,被送到海安的一家康复中心接受护理。 当时年近90岁的邹婆婆听到消息后,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每天在家坐立不安,满脑子都是女儿的样子。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想看看女儿竟然这么难。她好几次让小女儿陪着去康复中心,都被工作人员拦在了门外。 人家说得很清楚,按照吴某的护理级别,得经过她儿子、也就是监护人程某的同意,家属才能进去探望。 邹婆婆没办法,只好去找外孙程某商量,想着外孙能体谅当妈的心情,让自己进去看一眼。 谁知道程某的态度特别坚决,说什么都不同意。 他给出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担心外婆年纪太大,看到女儿现在的样子受不了,身体出问题; 二是自己和三个姨妈矛盾很深,早就不来往了,不想让她们借着探望的由头接触母亲。 为了见到女儿,邹婆婆能想到的办法都试了。 她报过警,民警来了之后,程某还是那句话,说双方有矛盾,除了自己谁都不能见。 她又去找社区帮忙调解,可程某根本不松口,调解来调解去也没个结果。 时间一天天过去,邹婆婆对女儿的思念越来越重,到了2024年12月,她实在忍不下去了,一咬牙把外孙告上了法院,就想让法官判自己每个月能探望女儿一次。 程某在法庭上辩解说,《民法典》里说的探望权,都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自己母亲是成年人,邹婆婆根本就没有探望权。 更何况母亲现在身体特别虚弱,护理环境要求很严格,一点细菌感染都可能引发并发症,确实不适合被探望。 他还反复强调,邹婆婆这么做肯定是受了另外三个姨妈的怂恿,自己跟那三个姨妈早就断绝关系了,不想让她们掺和进来。 可邹婆婆不这么认为,她跟法官说,程某说女儿不适合探望,根本就没有证据,自己也答应了会遵守康复中心的规定,配合医护人员的安排。 虽然自己快90岁了,但脑子清楚得很,能不能探望女儿自己心里有数,每个月看一次既能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身体也能吃得消,根本不像程某说的会“危及生命”。 法官认为,探望权虽然是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里派生出来的,但父母也有抚养的责任,那探望权自然也适用于他们。 再说了,吴某现在昏迷不醒,情况比不能独立生活还要严重,邹婆婆作为母亲,心里惦记女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探望权是亲子关系的自然延伸,肯定得支持。 当然,程某说的那些理由也不是完全没道理,确实得考虑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不能影响吴某的治疗,也得保障邹婆婆的健康。 邹婆婆说可以让其他女儿接送,还能戴上电话手表,方便随时关注身体状况。 最后,法院判邹婆婆每个月第二周的周日下午2点到5点,可以去探望吴某一次,但得遵守康复中心的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别让吴某感染了。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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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Liu
有这么深仇大恨吗?这外孙有问题。
共白首
枉为人子,这货是不是单身狗没有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