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回国探亲的杜维善来到了北京,找到了父亲月当年为孟小冬购置的四合院,并想收回这处房产,但住户却不认账,他只得找到相关部门,并出具了他是继承人的合法材料,那么杜维善最终有没有达到目的呢?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991年冬天,杜维善从加拿大回国探亲,在回程安排里,他特意预留了几天前往北京,他一直记得一件事:父亲在自己小时候曾为孟小冬买下了一座四合院,那是父亲最宠爱的女人。 他当年虽年幼,但对那处宅院的模样仍有清晰印象,那是一座朝东开门的老四合院,青砖灰瓦,院内曾有棵老槐树,父亲生前说过,那院子是送给孟小冬的心意。 多年过去,他踏上轿子胡同的青石路,站在那道熟悉的门前,四周还是老北京的模样,墙上有些斑驳,门口石狮子依旧,样子却已被岁月磨去了棱角。 他推门进去,心里想着这院子多半空着,没成想刚进院就听见了说话声和脚步声,天井里拉满了晾衣绳,几只自行车靠着墙,孩子们追逐打闹,二十多户人住在里面,房子早已变了样。 他拿出当年父亲留下的地契文件,上面写着杜月笙和孟小冬的名字,盖有印章,纸张已发黄,他试图说明这处宅子应属于杜家后人继承。 院中居民却都说自己住了几十年,从来没听过什么原房主的事情,有人把他挡在外头,表示房子是单位分配的,住户都有房产证。 他开始跑政府部门,他去了房管局,提交了相关材料,工作人员查看后表示无法受理此类历史产权问题,这处房产在1950年代已登记为代管产,后来被划归给一个单位,由单位再分给职工使用。 此后经过房改程序,已变为私产,住户手续完备,原地契无法作为当前法律依据,也没有部门能出具追溯性产权认定。 杜维善又找到档案馆查阅记录,确认这宅子确实在1950年孟小冬弟弟名下“自愿捐献”登记,成为国有代管产。 他咨询了律师,对方告知若要发起法律程序,必须先由房管部门提供产权归属的行政认定,而房管部门又称无法提供,这形成了程序上的死结。 他也去法院了解情况,但因为缺乏行政部门的基础确认,法院无法立案,他曾考虑申请涉外继承,但随即被告知,涉及外汇使用、税务补缴、公证审核,还需要外交机构批文。 这不仅复杂,而且漫长,最让他为难的是,有人计算过,要追回此房产需补交几十年房产税,金额巨大。 他再次尝试与院中住户沟通,有住户开出高额补偿要求,说可以搬走,但要一户两三百万元,他静静听完,对比了一下手头的资金。 他在加拿大有资产,也投资了一些矿产项目,若真要动用资金,是可以支付这些费用的,但他很清楚,这不是钱的问题,他认为若这宅子本应属于杜家后人,就不该再出一笔高价去“赎回”。 几经思量,他停止了追房的努力,随后他南下上海,在旅途中他去了上海博物馆。 他看到展厅里古币展品不多,便想起自己收藏的那些从丝路地区流传下来的古币,有些是父亲旧日购藏,有些是他多年收集,他认为这些钱币更应该被人看到和研究。 回国后,他联系了上海博物馆,主动提出捐赠,首批送出三百多枚,其中不少是古代西域国家的钱币,纹饰精美,学术价值很高。 他没有保留,也没附带任何条件,几年间,他陆续又捐了上千枚古币,累计价值巨大。 有人评估过这批古币的总价,可能超过十亿元,但他从不提这个数字,他更在意的是,这些来自丝绸之路的钱币如今被人看见,而不是锁在保险柜中。 四合院的事最终没有结果,房子还在那里,住户也没有搬,多年后,有人自发修缮了那座宅子,建起了一个小展厅,陈列京剧相关文物,门口竖了一块介绍牌,其中提到了杜月笙,也提到了杜维善的名字,他曾悄悄去看过,没说什么,只是停留片刻。 那年冬天,他在上海衡山路的住所里,写了一封信给远在香港的姐姐,信中他讲了整件事的经过,只在末尾写下了这样一句话:“父亲的心意,我传到了,时代已经变了。” 他知道,这件事到此为止了,房子没有回到杜家,但他做了自己能做的事,他接受了现实,没有怨,也没有悔,那段记忆留在了北京的胡同深处,而他的脚步,则继续向前。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凤凰卫视——李菁:杜月笙之子欲要回北京老宅遇阻
1969年,粟裕给老部下许世友打了个电话,说“老母亲在南京生活困难,请关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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