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浙江杭州,男子给儿子全款买车,儿子看中了一款270万的新车,销售要求他们先付款,再签合同。男子提出质疑:正常流程不是先签合同,再给钱吗?可对方却说他们跟其他车不一样,必须先付款,后签合同。男子照办,可等签合同时,却发现两份合同,一份是妻子的名字,一份变成了陌生人的名字,看中的那辆新车也变成了别人订过的库存车,男子大怒,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付了270万全款,合同名字不对,车还是别人订过的库存车,这车我是不会要了!”6月27日,浙江绍兴的马先生捏着两份合同,愤怒的说道。 原来马先生的儿子刚完成学业,他盘算着送辆新车当礼物。逛4S店时,儿子一眼相中一款标价270万的新车。可谈到签合同时,销售突然说:“哥,这款车我们店规矩特殊,必须先付全款,才能签合同。” 马先生当场疑惑:“买车不都是先签合同再打款吗?” 销售笑着解释:“这款车和别的不一样,流程特殊,好多客户抢着订,先打款才能留车。” 想到儿子期待的眼神,马先生咬咬牙,把270万转进了店里账户。 本以为付完款就能顺顺当当签合同提车,没想到签合同那天,更大的意外扑面而来。销售递来两份合同,马先生接过一瞧,一份落款是妻子名字,另一份居然是陌生人的名字! 而且当他再去看车时发现,原本看中的“新车”,车身蒙着薄灰,车门缝里还卡着半张订车单,日期赫然是三个月前的——这分明是别人退订的库存车! “说好的新车呢?合同名字咋乱搞?” 马先生拍着引擎盖质问,销售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合同是财务录错了”,一会儿又辩“库存车也算新车,就是别人退订了”。 从“先付款再签合同”的反常要求,到合同名字的蹊跷,再到车辆突然“变脸”,马先生越想越气,当场要求4S店“退一赔三”。 这事经媒体曝光后,网友们炸开了锅: 有人痛斥:“先交钱再签合同,等于把主动权全交出去!270万的交易都敢这么玩,普通老百姓还咋信4S店?” 也有人提醒:“签合同前必须死盯细节,车也得验清楚,这种‘特殊流程’十有八九是陷阱!” 更有法律从业者发声:“要是查证4S店真有欺诈,按《消法》,退一赔三完全站得住脚!” 眼下,马先生还在和4S店僵持。这场270万的购车纠纷,也提醒了我们:购车需坚守“先签合同后付款”的常规流程,对“特殊操作”坚决说不。 签合同时要逐字核对主体、车辆信息,主动要求查看车辆报关单、PDI检测报告,确认是否为库存车或退订车 。 若遭遇欺诈,即便购车主体为公司,也可依《民法典》主张解除合同、追回款项。同时,行业需规范“特殊流程”,监管更要亮剑,别让消费者为商家的“套路”买单,毕竟,再贵的车,也载不动欺骗的重量。 那么你觉得马先生能讨回公道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6月27日浙江杭州,男子给儿子全款买车,儿子看中了一款270万的新车,销售要求他
桃花林里诗
2025-07-01 07: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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