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风险,权力为谁服务?“有关部门”的答复也得不到信任,是谁在故意降低“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一志愿者发视频举报污染的问题,结果,警方认定其虚构事实,还把他给“行拘”了,有这个必要吗?到底是谁不对? 举报污染的事情存在吗?“有关部门”的行为可信吗?这件事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里面到底存在着哪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据“天眼查”显示,被举报企业已经因为污染的问题被行政处罚过4次了,你们怎么认定这次的举报是“虚构事实”?有没有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还是有包庇行为? 哎,志愿者的行为是出于好心,保护生态环境,即便污染行为不属实,也不至于“行拘”吧?是担心他乱说真话吗? 法治中国任重而道远!
县长的权力究竟有多大?有网友打趣道:“三十年前,我们县长夫人偏爱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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