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细数万海案的八大既得利益者,为啥他们都要把万海推入黑社会,剧中片头的

墨染时光深 2025-07-02 11:04:47

《以法之名》细数万海案的八大既得利益者,为啥他们都要把万海推入黑社会,剧中片头的8把利剑代表了8方利益者,但是在洪亮的搅动下,变成了8根火柴燃烧了起来: 第一利益者:李人骏的政绩,万海案的铁案成了,他的代理二字就可以拿掉了,官迷转正了。 第二利益者:天龙集团禹天成,陈胜龙,天龙集团把万海搞倒了,他们可以顺理成章的收购获得万海的镍矿所有权。因为万氏集团欠了银行3个亿的贷款。 第三利益者:李人骏的老婆柳韵,柳韵是万海所在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万海倒了,他们可以借机与天龙集团开发镍矿,分的官方利益和个人利益。当然还有她自己的政绩。 第四利益者:孙飞,孙飞作为开发区分局的副局长,警队内部的败类,只认钱,摆平一个乔振兴案,又摆平了雷光发案,直接拿到了100万美刀,乐开了花。 第五利益者:谢鸿飞,作为检察官颠倒黑白,诬陷栽赃,为了就是退休后的那一箱子金条。 第六利益者:王彧团伙,他的目的很简单,把万海搞倒了他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货场。 第七利益者:政法委书记兰景茗,她不想自己的外甥柳韵没政绩,不想自己的女婿李人骏没政绩,更不想自己没政绩,所以,万海案她也是既得利益者。 第八利益者:洪亮的老丈人江旭东,他在东平工作过,对东平的事情比较了解,又是兰景茗的老领导,所以从这个层面讲,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婿陷入泥潭,更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天龙集团的利益拆分。当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没有女婿,万海案结案越早,洪亮才能更早的抽身回到女儿的身边。 #以法之名修罗场# #以法之名# #电视剧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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