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近日,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入职一家公司后,因为消极怠工仅仅上班18天就被解雇,随后男子索赔赔偿金、加班费等等33000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9471.26元,而双方都不服气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是这么判的。 员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金,本来是给那些勤勤恳恳工作,但是最终却被解雇的员工准备的,可谁知这种权利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滥用,导致了破坏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男子在入职了一家公司后,仅仅上班了18天就被开除,理由是他消极怠工,而男子对此不服气,认为公司已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要求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加班费3.3万元。 仲裁委没有受理男子的请求,随后男子就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公司应该赔偿男子的违法解除赔偿金8000元以及加班费1471.26元。 对此男子和公司都不服气,双方均提起上诉,只不过男子是觉得赔的太少了,而公司是觉得不应该赔偿,中级法院二审后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男子在3年时间里,已经起诉了13家公司,其中最短的一家公司仅仅上班了10天就被开除,事后他就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就这样几年间他相当于在靠着“赔偿金”生活? 鉴于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碰瓷”,故意制造纠纷牟利,因而二审法院判定男子只获得相应的劳动所得,驳回了男子的其他诉求! 信息来源:《男子3年碰瓷13家公司最短上班10天,因消极怠工被解雇随后索赔,法院判了》陕视新闻
四川雅安,17岁男生用朋友的身份证贷款买了一辆摩托车,其母亲发现后分别采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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