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奶粉背后的真相:李某甲的悔恨之路 河南省商丘市,一个看似普通的家庭主妇李某甲

阅微札纪 2025-07-12 15:30:12

假奶粉背后的真相:李某甲的悔恨之路

河南省商丘市,一个看似普通的家庭主妇李某甲,却因为一时的贪念,卷入了一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漩涡中。

李某甲原本过着平淡的生活,日常主要负责照顾家庭,偶尔打理一些家务。然而,两年前,她的生活轨迹发生了改变。当时,她被朋友孙某邀请,参与了一个看似“轻松赚钱”的项目。孙某告诉她,他们计划在网上销售一种“俄罗斯奶粉”,利润丰厚,而且操作简单。李某甲虽然有些犹豫,但在朋友的劝说下,还是答应帮忙。

这个项目听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却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犯罪行为。孙某、赵某、孙某1等人在郑州市某乡租用了一间民房,作为他们的“生产基地”。他们购买了风味固体饮料、乳味粉、植脂末等原料,然后利用分装机,将这些原料分装、封口、贴标,伪装成俄罗斯奶粉。这些所谓的“奶粉”,不仅质量低劣,而且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李某甲在这个团伙中,主要负责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帮助开设了拼多多账号。她还偶尔帮忙发放工资,但并没有深入参与生产销售的具体环节。尽管如此,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不久前,李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官们迅速展开调查。他们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这些证据都指向了李某甲及其同伙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甲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李某甲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她的辩护人提出,李某甲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是起了辅助作用,她主要负责照顾家庭,偶尔帮忙打理一些杂务,并没有深入参与生产销售。辩护人还强调,李某甲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指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李某甲虽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小,但她提供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帮助开设了销售账号,这使得犯罪行为得以顺利进行。因此,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从犯。

同时,法官也注意到,李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表明她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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