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一宿管不幸离世# 青岛大学宿管校内离世,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7月6日青岛大学宿管大爷被发现死在值班室,公安机关已经初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那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肯定是这位宿管人员的离世是否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白纸黑字写着,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48 小时内没救过来的,视同工伤。但这里有个坑!宿管是 24 小时值班吗?有没有考勤记录?是不是被安排了超时工作?如果是在正常的工作时段,在宿舍管理的岗位上突发疾病,那很有可能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事件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但网上议论纷纷,特别是说“没空调热死人”。马律师要说,首先,也是最重要的,现在没有任何官方消息确认这位宿管师傅是因为中暑或者高温直接导致死亡的! 我们心里难受、有疑问很正常,但绝不能现在就下结论说“是热死的”或者“就是没空调害的”。人的生命很复杂,死亡原因需要专业的法医进行医学鉴定,可能涉及基础疾病、意外、或者其他因素。我们得耐心等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的权威结论。 还有一个争议点是,高温作业算不算工伤?国家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要求。如果证实宿管人员的工作场所(平房)确实属于高温环境,且单位未能提供有效的降温措施(比如空调、通风等),如果最终医学鉴定死亡是由职业性中暑(属于职业病的一种)导致的,那这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工伤。但这类情况认定起来往往比较复杂。难点在于:一是要证明死亡直接由高温/中暑导致,排除了其他主因;二是要证明工作环境的高温达到了需要特殊防护的标准;三是要证明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合理的劳动保护义务(比如提供了风扇但未提供空调是否算“未尽责”,这需要结合具体环境温度、工作时长、岗位性质等综合判断)。这些都需要扎实的证据。至于同一天有学生中暑送医,这是一个需要学校重视并妥善处理的独立事件,说明当时当地气候条件确实非常恶劣。但这不能直接证明宿管师傅的离世原因。两者在法律关系上也是不同的,学生与学校是教育管理服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所以大家记住了,只要是在工作中出事,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 考勤记录、工作群消息、现场照片,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铁证。要是单位耍无赖,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去劳动仲裁告他! 一条生命的逝去,总是让人痛心。我们都希望事情水落石出,给逝者和家属一个交代。但在真相大白之前,我们多一分理性,多一分耐心,就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好的维护。天气是热,但心不能“燥”,一起静待官方的权威消息吧!
#青岛大学一宿管不幸离世# 青岛大学宿管校内离世,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7月6
马俊哲律师
2025-07-14 17:15:39
0
阅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