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是 60 岁大叔男扮女装与千余人发生关系?错!江宁警方通报了,这个所谓的 “红老头”,真名叫焦某某,才 38 岁,从外省来南京。假扮成女性,跟多个男性相约发生性行为,然后偷偷把过程拍下来,放到互联网上传播。之前那些说 60 岁大叔和千余人亲密接触的消息,全是假的!目前,焦某某已经因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 先来说说焦某某的行为,他这一偷拍并传播视频,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罪。首先弄清楚什么算淫秽物品?像那种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东西,就属于淫秽物品。要是传播的视频数量、被点击的次数,还有传播的人次等达到一定标准,进去坐牢就板上钉钉了!更严重的是,如果视频里有未成年人,直接从重判刑! 在这里重点提醒各位:哪怕不赚钱,只要传播200个视频或被点击1万次,就能定罪! 注意了,通报里没提,如果有证据证明焦某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仍故意与不特定多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意图传播或放任传播结果发生... 这就不仅仅是传播淫秽视频了!这极可能涉嫌《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性质就完全变了,因为它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一旦造成疾病传播,最高判死刑! 我们再看看看网友这边,很多人在讨论这件事时,大量转发相关图片、视频,甚至是露脸照片。大家可得注意了,这么做很可能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民法典》里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谁都不能随便去刺探、侵扰、泄露、公开别人的隐私。而且,要是这些转发的内容涉及淫秽性质,那还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哪怕你不是故意的,只是觉得好奇跟着转发,一旦达到一定的传播数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你也可能违法。我当律师这么久,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就有转发的人被判侵犯隐私而赔钱。 记住了啊!转发东西前,一定做好这三查: 1查是不是警方通报的正经信息; 2查有没有人脸、身份证号这些隐私; 3查内容涉不涉黄、涉不涉暴力; 只要踩中一条,你这就是在给自己预定牢饭!你的每一次转发,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你以为是60岁大叔男扮女装与千余人发生关系?错!江宁警方通报了,这个所谓的
马俊哲律师
2025-07-15 12:15:34
0
阅读:102
阿广
男的和男的发生性行为?恶心。
游戏人间
婚前胡来很容易破坏自己的姻缘,就算没人知道,上天也会惩罚,很容易错过好姻缘,越想要有好姻缘,越要管住自己,否则就算碰到命中注定的也难有好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