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隐私部位不舒服,同时去公立三甲医院和私立医院取样检查。私立医院先出的结果,告知男子感染HPV很严重,而且容易导致癌变,男子在医院的安排下,当即接受激光、注射治疗花费1.9万余元。后来,公立三甲医院检测结果显示,男子并没有感染HPV。男子怀疑私立医院过度治疗,找他们讨要说法,私立医院:三甲医院取样不到位,男子诽谤,他们将起诉追究男子的法律责任。
7月14日,男子欧先生向记者求助,他稀里糊涂花了近两万元,找私立医院讨要说法,还摊上官司。
7月2日,欧先生觉得隐私部门有些瘙痒,他查询了自己的症状后,怀疑自己的“命根子”生病了,赶紧来最近的私立医院做了检查。
害怕一家医院查的不准,出结果的过程中,欧先生又来到一家公立三甲医院进行检查,要是两边的结果都没问题,他或许才能心安。
私立医院效率很高,7月3日,医院就出具了检验报告,显示欧先生是HPV 阳性,而且是感染严重,很容易导致癌变。
闻癌色变,欧先生吓得差点瘫软在地,面对这样的结果,他只能乖乖听从医生的安排,抓紧治疗。
医院效率很高,马上给出治疗方案,要求欧先生进行激光、注射等治疗,尽快控制病情恶化,避免发展成癌症。
为了健康,欧先生顾不得细细思量,乖乖听从医生的安排,马上开始治疗。
仅仅两天时间,欧先生就花费1.9万元,而且还要继续进行高价治疗,这样的花费让欧先生实在有些难以承受,但又不得不进行治疗。
7月5日,公立三甲医院的检测结果终于出炉,欧先生拿到结果一看,瞬间傻眼了,两家医院的检测结果竟然完全不同。
公立三甲医院的检测结果显示,欧先生是健康的,并没有感染HPV。
明明是同一天取样,为什么结果却截然相反,不用说,肯定有一家的检测结果有问题。
欧先生更加相信公立三甲医院,也觉得自己没病。这样的话,私立医院的结果肯定是错误的。
他严重怀疑私立医院就是为了赚钱而出具假报告,而且故意过度治疗,吓唬他。
欧先生拿着三甲医院的检测结果找私立医院讨要说法,私立医院却表示,公立三甲医院取样不到位,检测结果有误。
欧先生无奈,向卫健委投诉该私立医院,不料,该私立医院却以欧先生诽谤为由报警求助,还声称要起诉欧先生。
白白花了不少钱,最后还要被私立医院起诉,欧先生实在委屈,只能找记者求助。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相信真相终究会大白。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医疗的,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私立医院采用灵敏度仅70%的胶体金快速检测法,而三甲医院使用灵敏度达99%的PCR基因分型技术。
私立医院未采用行业公认的高精度检测手段,违反《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的技术规范,属于技术操作过错。
而且,采样不规范可导致假阳性,私立医院未向患者充分说明检测误差风险,存在告知义务缺失。
从男性HPV感染多无症状,80%可自行清除,无需激光、注射等高强度治疗。
私立医院在未复查的情况下直接给欧先生治疗,并产生1.9万元的治疗费,构成虚构病情和诱导消费的过度医疗模式。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私立医院如果存在过错,欧先生可要求私立医院退还全部治疗费1.9万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除此之外,私立医院若被查实伪造检测结果或过度医疗,卫健部门可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对其处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最后,不是谁告谁有理,私立医院以诽谤起诉属于滥用诉权。
法律上,诽谤需满足虚构事实并损害他人名誉的要件,但欧先生基于客观检测差异提出质疑,属于合法维权。
私立医院需自证检测和治疗符合规范,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