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14岁女孩和13岁女同学,和3名成年男子去宾馆,14岁女孩让另外一名女孩去厕所,两名男子先后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她先说是自愿,又说不是自愿。警方最初定性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检察院却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驻马店14岁女孩的黑夜:一场被撕裂的青春与未决的正义 河南驻马店的三月,夜里还带着凉意。乡镇中学的女生宿舍二楼,14岁的可心攥着半截跳绳,手心全是汗。她回头看了眼缩在墙角的13岁同学小丽,声音发颤:“真要走吗?” 小丽咬着嘴唇点头,眼睛瞟向窗外——就在半小时前,女厕所里的推搡和耳光还在耳边响,那些“再告状就撕烂你嘴”的威胁,比窗外的黑夜更让人害怕。可心摸出手机,屏幕上是史某发来的微信:“别怕,我带兄弟来接你,保证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绳子一头系在床腿上,可心先顺着墙滑下去,落地时踉跄了一下。小丽紧跟着下来,两人手拉手,借着操场边的树影,翻过了学校那道不算太高的围墙。墙外,三个成年男人的身影在路灯下晃了晃,其中一个喊:“这边!” 可心当时没多想,只觉得跟着他们走,就能躲开那些欺负。她不知道,这道翻墙的裂缝,会让她的青春摔得粉碎。 县城的小宾馆走廊弥漫着烟味和消毒水味。开了房,史某让小丽去厕所待着,转头对可心笑:“你不是说想找靠山吗?跟我们处好,以后在学校横着走。” 可心往后缩了缩,心里有点发慌:“我只是想让你们帮我揍那些女生……”话没说完,就被另一个男人张某拽住胳膊按在床上。她挣扎着踹了一脚,却被死死按住,嘴里被塞进毛巾,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后来的事,可心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疼和害怕。等她反应过来,史某和张某已经穿好了衣服,小丽从厕所出来,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句话不敢说。 第二天早上,可心的姑妈王秀兰接到班主任电话时,手都抖了。“孩子昨晚没回寝室,监控拍到跟几个男的走了!”王秀兰骑着电动车疯了似的往县城赶,报警时声音都劈了:“我侄女才14啊!你们快帮帮我!” 警察找到宾馆时,可心正坐在床边发呆,衣服上还有污渍。王秀兰冲过去抱住她,可心“哇”地哭出来:“姑,我不是故意的……他们说会帮我……” 最初录口供,可心低着头说“是自愿的”。王秀兰急得拍桌子:“你傻啊!他们是成年人!”可心被吓得一哆嗦,眼泪掉得更凶:“我怕他们报复……我怕学校同学知道了更欺负我……” 再后来,她才断断续续说出真相:“我踹了,我想喊,可他们捂住我嘴……”可这些话,在没有监控、没有直接伤痕的情况下,像投入水里的石子,没能激起足够的涟漪。 警方调查时,史某和张某一口咬定是可心主动联系,说“她自己愿意的”。他们手机里存着可心发来的“帮我带绳子”的微信,还有几句抱怨被欺负的话,这些都成了他们口中的“证据”。 王秀兰跑到学校,想调女厕所的监控,却被告知“那个角落摄像头坏了”。她找到欺负可心的女生,对方家长叉着腰骂:“谁看见我们孩子打人了?别是你家娃自己不学好,赖别人! 案件最初被定性为“聚众淫乱”,这四个字像针一样扎在王秀兰心上。她拿着可心被撕坏的作业本、胳膊上的淤青照片,冲进派出所:“我侄女是被欺负怕了才找他们的!她是未成年人!这叫什么聚众淫乱?” 接待的民警叹了口气:“大姐,我们也同情孩子,但定罪得看证据。现在双方说法不一,微信记录又对她不利……” 后来,案件改成了“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王秀兰稍微松了口气,可没等她缓过劲,又接到通知: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史某和张某。 “凭什么?”王秀兰在检察院门口哭了半天,“他们把一个14岁的孩子骗出去,这还不够吗?”负责案件的检察官解释:“是否违背意愿,是否存在引诱,目前证据链不完整。比如孩子说被威胁,但没有录音;说被殴打,没有即时就医记录……” 这话传到网上,炸开了锅。有人骂:“这是纵容犯罪!未成年人的话就这么不值钱?”也有人理性分析:“法律讲证据,不能凭猜测定罪,但未成年人保护更该从严。” 可心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吃饭不说话。王秀兰端着粥进去,看见她对着镜子发呆,镜子上用口红写着“脏”。“姑,我是不是不该活着?”可心的声音轻得像羽毛。王秀兰一把抱住她,眼泪淌进她头发里:“傻孩子,错的不是你,是那些欺负你的人,是那些骗你的人!” 学校里,可心成了“谈资”。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小丽见了她就躲。可心辍学了,每天坐在窗边,看着楼下的小孩跳绳,眼神空落落的。 王秀兰没放弃,她跑遍了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把可心的遭遇写成材料,一份份递上去。“我侄女这辈子可能就毁了,但我得让她知道,有人为她撑腰。” 可心的父亲从外地赶回来,蹲在墙角抽了一夜烟。这个常年在外打工的男人,看着女儿胳膊上的疤,突然扇了自己一耳光:“是我没本事,没照顾好你。”可心扑进他怀里,第一次放声大哭,把所有的害怕、委屈都哭了出来。
“看哭了!”河南信阳,一女子开店1个多月发现门口总是特别干净,但又不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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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为花而碎
未成年人不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幼女!不是吗?
真的用了心 回复 07-20 00:15
不满14是的,满了14就不一样了
用户94xxx68 回复 07-19 23:33
你也是真可笑,法律上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怕刚满一天那也不是
趙宏伟
这几个成年人按强奸罪论处!
用户10xxx97 回复 07-19 23:32
源头在学霸,所以在很多地方都是霸惹的祸
听下雨的声音 回复 07-19 23:07
十年劳改,加上教他们做好,这种进监狱的是最低级的,要挨不少
枫源老刘
男的后面有人
JM448000 回复 07-18 06:12
现在这社会环境下还能做混混,肯定认得几个人呗
静候、一切安好 回复 07-20 03:58
鬼的人
用户18xxx66
叙述案情还是编故事?
用户79xxx16 回复 07-18 05:19
这个是真实的
看景 回复 用户79xxx16 07-19 20:54
我们新蔡的我知道,真实的,哪个乡我忘记啦
近水流台
未成年。什么自愿不自愿
钱铭
太假了,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就是强奸,写文章骗流量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看景 回复 霜木 07-19 20:54
真实的就我们县
霜木 回复 07-18 08:06
这就是小编编得故事骗流量。小编为什么选14岁?说明多少知道一点法律知识。14岁是门槛。
用户10xxx55
查这个检察官
秋天里的歌
妥妥的强奸
晓风残月
法官有女儿吗?
用户14xxx98
什么叫依法治国?
就在今天
编,再编得形象生动点,小编你就这么恨这个社会吗?要编这种漏洞百出的东西来愚昧世人?
JM448000 回复 07-18 06:14
现在这种不学好的小女生多的是!觉得混混帅啊、酷啊、有地位有面子啊...
用户10xxx15
案情严重,必须按强奸罪处理。
丁蟹 回复 07-19 22:09
凡事得按事实来吧,曾经就有遇到14岁的主动来勾引,我不想动罢了,也知道她早已经有交往过几个男朋友了,整天跟一群黄毛呆一起抽烟喝奶茶啥的,没多久就给黄毛搞大肚子[doge],这世界啊,唉
用户85xxx19
凡涉未成年案件,打底十年,不能私了。此类案立即变少或消失。如果未成年范罪,可延期到18岁坐牢。
f521768
操,什证据在83年就是死刑
夜观星辰 回复 07-20 01:28
那是83年,不是现在
天涯浪子
留守儿童 可怜 ,没能力就别生
老强巴
这个女孩长大也是个卖淫者
用户35xxx30
中原大地,人才济济。
用户10xxx01
你看这逼作者,他发的什么玩意,叫做新闻吗?都他妈哗众取宠,有本事你实例盖明发布啊。
陪伴您一生
应该定性为伦奸罪加之强奸未成年人罪,从重必须从重处罚!
追梦人
不管是真是假,如果发生在一个正常家庭,我觉得作为父亲,应该做点什么,而不是蹲到墙角抽烟还有就是扇自己的耳光,只是给孩子说一声对不起她
LL
统一全国最低工资!失业金!失业即可领取!养老医疗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严惩违法加班!不在工农中建存款!不买保险!不买股票!
用户13xxx23
这不是强奸吗?
淡然
这是AI吗?无论自愿与否,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都是强奸啊,这是什么警察?
未来我来 回复 07-18 06:09
已满14
容止 回复 07-18 06:16
法律写的是14周岁以下,不管同不同意都按强奸,文中这个已经14岁了
游戏人间
婚前胡来很容易破坏自己的姻缘,就算没人知道,上天也会惩罚,很容易错过好姻缘,越想要有好姻缘,越要管住自己,否则就算碰到命中注定的也难有好婚姻。姻缘没了当然可以补救,只是有点难,犯过的错越多越难,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那需要自己从此洗心革面做个好人,积德行善,上天再安排。
用户10xxx44
这个都算自愿么,那些骗婚的怎么就判了的,那小孩都说她踢了,就是不愿意
亚洲马桶黄色公交车巴西牛排
哈哈
村长
14周岁以上 自愿 不犯法
用户10xxx40
难道警察或法官的吊牌是用钱买来的?又或者这几个人里有亲戚在里面?法律明文规定奸淫未满14岁的女孩,无论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未成年人罪,审叛是非常严厉的,为何说证据不足?微信证词不利?这是什么逻辑?
用户14xxx35
未成年的不论是不是自愿都以强奸论,应该是没收作案工具,割了
山高不碍云飘
什么ai文章
上帝的粉丝
河南人
别玩心机
根源是校园霸凌……
用户68xxx84
满14岁以上的不用有压力
用户33xxx93
是不是未成年,如果是未成年那就是强奸
用户10xxx56
未成年!!!
华华
都不是啥好鸟
见好就收
Al制作的文字
可信
父亲真可以提刀🔪杀人了一一不要考虑结果和后果……
用户10xxx50
腰里别把刀 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
长远
警察懂法吗14岁以下都是
RestMC
先把事情捋清楚,细节有哪些,期待城市之光吧
淡墨轻染.舞尽红尘
除了愤怒还能做什么,这是逼着老实人走绝路啊!
用户10xxx14
谁对谁错真扯不清楚现在这个社会现在这个社会,十三四岁的人比成年人会玩的和懂的多大有人在,只是法律不允许,要说对错,还真说不清楚,我们小县城13岁的女性和男孩我见过好多,比我这个快四十的老男人会玩懂的都多,所以这种小编辑出来的从来不站在那一边说话,只看现实经历,因为那个才是现实事实。
点解鹅系水瓶座
未成年是不是自愿你都得坐牢
脚踏汽车
夫妻俩都能构成强奸,这个反而不行
天涯明月
真会玩,这种才有可能是处女,现在一般人玩不到了,判就判吧
用户14xxx66
刑法规定与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一律应与强奸罪论处。
墨尔本的翡翠
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警方是法盲吗?!刑法第236条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就是强奸罪~
孤灯清照
我觉得法律应该改成和十八岁(含)以下女生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愿不愿意,都按强奸罪处理,会把这个社会风气改善一下!
周游世界
编继续编。
星光
小编真是在编,这你们也能信
用户84xxx14 回复 07-19 22:11
前些天还是贵州的了。现在就变成了河南地了!
描边大师
应该让这些人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净明居士
苍蝇不叮无缝蛋
闲哥
徇私舞弊
小肉万子
可以隐忍、长大了、有实力了、报复回去、一个一个点名
哦哦
自愿不资源不重要,都得重判
pk128
如果说这几个男的没背景谁会信?
用户99xxx84
这个可以让那几个去解决女孩受到的欺负和霸凌,没解决就是骗奸,诱奸,真能解决的话,我就不信这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阿开
呵呵!又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这么明显的案件,却是证据不足!
思烟
驻马店的警察同志请问你们辖区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没有那么建议你们把这个文姐抓起来好好教育,她这是编造谣言抹黑驻马店的警察。如果真有那13.14岁仍是未成年少女,为何不能立案?你们得给大家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