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凌晨血案!快看看 悲剧瞬间撕裂家庭
据7.17消息,西安4月29日凌晨2点,张某春、张某安、张某路三人饮酒后回家,途中与邻居田某发生吵闹,回到家中,三人继续吵闹,田某到张家拿刀刺向三人。
张某春身中多刀死亡,张某安重伤。田某被警方抓获。警方通报称:田某存在精神障碍,发作时无法控制自己。田某的家属说:田某的精神障碍很严重,一直由家属看管,不能离开家门。警方说: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
田某的家属说:田某一直在家看管好,不知道他会走出家门,走到张家。田某的父亲很生气,说:他们一家人太过分了,把责任推给我们!这个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讨论的焦点是:精神障碍者能不能独居?
我的观点是:不能!精神障碍者一定要有监护人监护!但是,很多精神障碍者的家属不愿意监护,因为精神障碍者有暴力倾向,家属害怕遭到伤害而不愿意近身监护。
很多精神障碍者的家属不愿意监护,因为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能力差,家属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来照顾。
很多精神障碍者的家属不愿意监护,因为精神障碍者无法控制自己时,家属也会遭到伤害。
而且,很多精神障碍者的家属并不知道他们的精神障碍有多严重,有的甚至不知道他们有精神障碍。
很多精神障碍者的家属并不知道他们有暴力倾向。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一定要让精神障碍者接受正规医院的检查,并且定期复查,由医院出具检查报告,由社区存档,由当局买单,让老百姓少花钱少操心,就行了!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陕西杀案#
小小大魔王
既然都废了,又杀了人,民事赔钱,刑事偿命吧。
啦啦啦啦
都说精神病没有自主控制能力。这是瞎扯淡。他咋不往自己身上砍呢?
剑歌
那几个喝了酒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鸟,喝了酒就不知天高地厚的地球人都知道。孰对孰错?交给法律
山河岁月
精神病人在没有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拿刀捅自己才对.而不是只知道杀别人
洛水清风
精神患者只要杀人,一律枪毙或重判。
原点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Hyundai-mistra
精神病不能成为逃避违法犯罪的借口,法律真的要改一下了。
用户77xxx62
那就毙了吧,反正是个废人
亦北且南
喝酒的该死,神经病既然无法入刑那就让监护人去坐牢吧[赞]
梅子半黄
喝酒不但可以误事,还能让你丧命。喝点马尿就不知天高地厚,精神病教你(再)做人。
12dlk
精神病人应该由政府抓住院
用户16xxx68
好说 家属同罪 该怎么判怎么判 精神病这种东西不能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