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服务员在给顾客加火锅汤的时候,壶的手柄处断裂,汤直接烫到了女子的妈妈和三岁的女儿。当时服务员马上逃离了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也没有上前帮忙,家人赶紧带着女儿和妈妈跑到后厨进行简单处理,随后送两人就医。店家在这期间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们,最后还是商场介入,才赶往医院,连声赔礼道歉,但是至于费用却一分也没有出。 据《法治进行时》7月19日报道,6月29日,陈女士带着一家四口前往火锅店用餐。当时自己三岁的女儿坐在凳子的最外边,旁边坐的是自己的妈妈,最里边是自己。 最开始一切都非常正常,火锅的味道也相当不错,对面还有自己的爸爸和老公,一家人相谈甚欢,聊得特别开心。 这时,服务员路过他们餐桌,发现火锅底料没有多少了,于是就上前提来茶壶,想给他们加一点热汤。 可是服务员正要加汤的时候,手柄和壶身突然分家断裂了,导致茶壶里面的热汤直接就倒在了女子的妈妈和女儿身上。痛得女儿哇哇大哭,也引得周围的食客惊慌失措地看向这边。 这时,服务员不知所措,吓坏了,立即就逃离了现场,可能生怕陈女士一家伤害到自己。 而周围的服务员也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幸好陈女士平时刷视频了解一些这种急救的方式,赶紧带着母亲和女儿冲往后厨,用冷水进行了简单处理,随后将母亲和女儿送往医院。 经过检查,母亲烧伤面积达到8%,女儿达到4%,而女儿的部分地方达到了深度烧伤。 他们已经花了2万元,后续还有一系列的治疗。这期间,火锅店方面一直都没有出现过,也没有电话联系过他们,这让他们深表痛心。 后来还是商场出面协调,店家才上门赔礼道歉,也表示是自己店里和员工的过错。 不过说这些也没有用了,接下来就是费用的问题,女子希望店家给出诚意。 可对方却说可以走商业保险,但是希望把商业保险垫付的钱先退出来。 但陈女士不同意,她说烫伤需要长时间的治疗过程,可能会超出保险覆盖的范围。 最后店家就不想理睬了,陈女士没有办法,直接求助于媒体。事情曝光后,店家也赶紧出面承诺会承担陈女士他们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阶段性的费用。 网友们也表示,像这种意外事件,虽然不能完全指责店家和店员,但起码出了事情得有一个基本的态度吧。 店员在平时就应该有这方面的急救知识,店内还需要配备烫伤的药剂,可他们后续的处理令人瞠目结舌。 而店家处理这件事的方式,也令人不理解。客人在店里烫伤了,并且还是因为店家的过错,不积极沟通处理、赔礼道歉,反而躲起来了。 另外,说到费用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以顾客的利益为先呢?首先考虑的还是自己的利益,这是不是有点让人寒心? 1、服务员烫伤顾客后逃离现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服务员履职致伤,责任由店家承担。若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店家赔偿后可追偿。逃离行为虽不直接加责,但违背操守,影响公众评价。 2、店家在顾客被烫伤后的处理方式,是否违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店家对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后消极处理虽无直接违法条款,但不合理。诉讼中可能因态度承担更不利后果。 3、陈女士不同意店家先退还商业保险垫付费用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赔偿需覆盖全部合理损失,烫伤治疗可能超保险范围。陈女士的要求符合全面赔偿原则,合理合法,店家应与保险公司协商,而非转嫁矛盾。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法治进行时7月19日报道。
上海,服务员在给顾客加火锅汤的时候,壶的手柄处断裂,汤直接烫到了女子的妈妈和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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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 2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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