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被造黄谣维权3年仅获道歉#【南宁90后女子被造黄谣后维权:三年死磕,仅获道歉】#女子被造黄谣抑郁维权3年仅获道歉# 2022年7月17日,炎热夏日的一个工作日,南宁90后女孩苏雨晴(化名)去上班,看到手机上添加好友的申请,她以为新客户找上门,点击了通过,可是却收到一条条露骨的信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好友申请已经有近两百条,她脑袋“嗡”的一声。
失业、抑郁、离婚……接下来的三年,仿佛被乌云笼罩,但她一直“死磕”,从未妥协。她的目的很简单,揪出造谣者,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这三年维权之路,她走得很艰难,但她仍在坚持着,等待一场真正的胜利。
漫长的“取证”
一切都因为一张被恶意篡改的照片改变了。
叮叮叮……验证消息持续不停,其中有一条留言称有“重要东西”要给她看。苏雨晴谨慎地同意了这条申请。对方发来一张国外社交平台网站“推特”的截图,上面是她的私人照片:一张自己从未发表过的个人照,身着长袖长裤,坐在公共区域,却被恶意裁切画面,附上低俗文字和联系方式,在社交平台“求约”。
苏雨晴意识到自己被造谣了,震惊又气愤。她立即关闭微信好友申请权限,并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但由于涉事平台为境外网站且证据不足,民警回复无法受理立案,她只能另寻办法。
她托朋友注册了该社交网站的账号,通过检索找到造谣者黄某的推特账号,看到其主页发表了大量低俗动态,并把对方个人主页和造谣帖子完整截图、录屏。
经过分析,苏雨晴认为造谣者在国内肯定有实名注册的账号。通过在国内平台上搜索类似信息,她定位到一个与造谣者高度相符的账号。于是,她与朋友“投其所好”,私信造谣者与其进行互动,以想进一步认识为由获取了对方的微信号。“就这样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揪出这个造谣者,似乎近在眼前。”但要想确定他是谁,需要漫长的等待。
一面是苏雨晴绞尽脑汁寻找造谣者,一面是谣言不受控制地传播着,“谣言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甚至渗透到了她的日常生活。周围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多,她的焦虑也一点点蔓延开来。
事情发生一两个月后,甚至有同事当面调戏她:“你身材真的挺不错的,晚上下班有没有空?”她一步步陷入自证的漩涡,变得焦虑难安,不想出门、不愿见人,微信好友从一千六百多人删减到仅剩两百人。
2022年10月,苏雨晴确诊为中度抑郁,并很快转为重度抑郁。从此,她只能借助服用安眠药入睡,又常常因为噩梦惊醒。她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波及在上幼儿园的孩子,最终,她选择离婚。而由于工作状态差,她选择辞职,加上辗转多地进行心理康复咨询和并发症治疗,花费不菲,最后,她因无法承担房贷而失去房产……
但她没有投降,顶着崩溃,咬着牙,继续联系造谣者。她思考着如何快速确认对方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身份证会在大额交易、交通出行、外宿酒店时使用,而对这一类常在互联网发布“色情邀请”的人而言,最可行的方法就是约对方开房时获取信息。
于是,苏雨晴专门混入与造谣者相关的圈子内,忍着恶心在群聊中学习他们的话术,并刻意把控着与造谣者的聊天频率,小心翼翼地不让对方怀疑。
近一年的“钓鱼”取证,苏雨晴终于等来了机会——2023年5月8日,造谣者主动发出见面邀请。她约见对方在酒店“开房”,与酒店确认其已办理入住后,便立即联系了派出所民警。这一次,警方成功掌握了造谣者黄某的真实身份信息。
“三百天后,我等来了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2023年7月15日,派出所的民警通知苏雨晴去做调解,在调解室里,她此生第一次见到黄某,是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他造我的谣,竟也没有认出我。”
黄某承认了网络造谣行为,签署调解书承诺公开道歉及赔偿苏雨晴20万元。然而,黄某没有履行调解义务,随后被南宁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处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死磕”的日子
善意的原谅,并没有赢得善意。“我不该同意调解,他并不是真诚道歉,我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苏雨晴一纸诉状,将一直不履约的黄某告上法庭。
2024年5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被告黄某在推特、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苏雨晴照片及微信名片,并散布不实信息,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黄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以上报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苏雨晴20万元。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没想到,噩梦再次侵袭了她。
一审判决后,黄某以“经济困难无力履行”为由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他上诉的时候做了很多假证据,对我进行了二次造谣,非常恶心。”得知对方上诉的消息,苏雨晴情绪崩溃。“这是我这三年中,最痛苦的时期,对方竟可以昧着良心继续造谣,不知悔改。”
身心俱疲的她,一度想悄悄离开这个世界,幸好被路人救下送往医院。前夫知道后,想要带着女儿来看她,她拒绝了。“我不想让女儿看到这样的我,也是因为女儿,我决定好好的活着,和那个人继续‘死磕’。”
2024年8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黄某在15天履行期内仍未履行义务。随后,苏雨晴依法向兴宁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12月26日,黄某终于刊登致歉声明。
这是一封迟来的道歉信,尽管是强制执行,但也让苏雨晴好过了一些。“从那以后,我的病情也开始好转,慢慢断掉了安眠药以及抗抑郁的药物,现在完全不用药了。”她渐渐好起来了。
2025年5月,苏雨晴收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终本,仍未收到黄某任何赔偿款。2025年7月15日,执行法官通知苏雨晴,黄某已被拘留十五日。执行法官转告苏雨晴,黄某想和她执行和解,答应后续会每个月赔偿1000元,直到满足20万赔偿款。
“每月1000元达成20万的数额,需要16年半,真的很好笑。”苏雨晴这次没有同意,“对于20万的赔偿款,我不抱有希望,我失去的何止20万。”未来,她还打算以拒执罪进一步诉讼黄某。
“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会照顾好自己,努力生活。”2025年7月17日,是事件发生的三周年,她开心地告诉记者,要小小“庆祝”一番:她为自己买了鲜花,和律师一起吃了晚餐。(潮新闻 记者 贾晓雯 实习生 戚张涛 余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