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男子带着前女友生的4岁女儿,和现女友一起生活,但是他嫌弃4岁的女儿一点

代码诗人 2025-07-20 15:25:06

甘肃兰州,男子带着前女友生的4岁女儿,和现女友一起生活,但是他嫌弃4岁的女儿一点都不懂事,饭也不好好吃,还随地大小便,他就经常拿数据线,晾衣架打女儿,直到女儿重度贫血住院,医生发现她浑身多处淤血,大家才知道女童被家暴了。 据潇湘晨报,7月20日报道,阿华和现女友回到家,准备好好吃个饭,再好好睡个觉,结果一回到家,发现4岁的女儿,又随地大小便,阿华瞬间脾气就来了,他拿起身边的一根数据线,就打女儿。 说起这个4岁的女儿,阿华就一肚子气,这是他和前女友生的孩子,前女友生下孩子,就把孩子丢给他,对孩子不闻不问。 阿华从此又当爹又当妈,照顾着幼小的女儿,可这4岁的女儿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他好不容易又找了个女友,这女儿净是给他添堵。 平时在家,不懂事的女儿总喜欢窜来窜去,没事就打扰男子和他女友的生活。 他和女友回来,本来就是想着好好吃饭的,结果看到她随地大小便,瞬间就没有胃口了,他打了女儿一顿,收拾完毕,他累得浑身不想动了。 好不容易到了吃饭时间,女儿又不愿意吃饭,这可是他和女友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饭菜,看着女儿不愿意吃饭,阿华气得又拿起晾衣杆,对着女儿又是一顿打。 他的女儿毕竟才4岁啊,动不动就被父亲拿数据线,晾衣杆,使劲地打在她的胳膊上,腿上,她的皮肤是那样的嫩,每抽打一次,一条红红的印子就出来了,疼得孩子哇哇大哭。 她才4岁呀,她哪里知道自己犯错了,哪里惹父亲不开心了,打得痛了,她就没胃口吃了,痛的时候,她连上厕所都忘记了,她才会随地大小便。 长期的挨打,让她一看见父亲就恐慌,父亲让她做啥,她都害怕,所以在阿华看来,他的女儿是不懂事的。 而孩子的挨打并不是偶然的事件,这是她的家常便饭,4岁的孩子本就不懂事,阿华却要求4岁的孩子懂事,4岁的孩子经常被打,疼得没胃口吃饭,在阿华看来,孩子就是不好好吃饭。 孩子营养跟不上,发育跟不上,自然不懂上厕所,在阿华看来,这孩子就是个累赘。 于是阿华常常殴打4岁的女儿,直到有一次,4岁的女儿严重贫血了,他才送孩子去医院。 正是这一次就医,4岁的孩子才得救了。 当时医生看着孩子浑身是淤血,新伤叠旧伤,又严重贫血,营养不良,他们一看就知道孩子肯定是经常被家暴了,他们马上重视这件事情。 在他们的帮助下,阿华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家暴行为,他为此也被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缓期一年,还禁止在缓期期间再打他女儿。 可是这样有用,大家依然替这个4岁的孩子担心,这个父亲,但凡有半点爱女儿,他也不至于对女儿下这么狠的手。 4岁的孩子在普通的家庭里,是父母手中的宝,大人会陪孩子慢慢成长,会教他上厕,会一口饭一口饭地喂着他,让他爱上吃饭,如果孩子不懂事了,他们会耐心地教孩子该怎么做。 但是阿华可能做不到这些,他只会用家暴来解决孩子成长的一些问题,如果阿华没有发自内心爱上自己的女儿,他是很难善待自己的女儿的。 不少人担心,阿华不会从中吸取教训,如果孩子继续由他来抚养,孩子还会受到家暴,就算不被打死,可能也会被养死。 这孩子的遭遇确实令人揪心,生长在那样的环境中,她真的很难得到健康成长。 那么该如何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1、在这件事中,阿华的行为也无疑已经构成了虐待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虽然孩子是前女友生的,但阿华作为生父,他就应该好好善待自己的女儿,他也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阿华不但有抚养女儿的义务,更应该用爱陪伴女儿成长。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阿华的女儿才4岁,他需要阿华抚养,她不应该成为阿华的出气筒, 3、孩子生长在这样的家庭中,是无法得到优良家风的熏陶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对于孩子来说,一个有优良家风的家庭,她才会健康快乐成长。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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