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与执行公务的车辆,到底谁该给谁让行?公理究竟何在? 首先,辽宁暴走团虽然统一着装、纪律严明且大规模行动,但说到底他们是在进行锻炼和休闲活动。而消防车、救护车即便处于备勤状态也是在执行公务,二者本质上不能同等对待。所以,暴走团让消防车、救护车优先通行,不管是从法理角度还是道德层面来看,都是理所当然的!那些说什么只不过是一分钟,要考虑老年人安全之类的话,全都是歪理,根本站不住脚的! 其次,河南知名律师付建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若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去执勤而非执行紧急任务,它们便不享有优先通行权。 这里存在一个概念不清晰的问题,不执行紧急任务就不算公务了吗?与暴走团集体散步游玩相比,孰轻孰重,正义在哪一方,网友们心里都明明白白!这与是否享有优先通行权并无争议。大家只是期望得到一个答案:公理到底在哪里?#整治暴走团#
辽宁暴走团后续,内部聊天让人乍舌。近段时间的老年暴走团也是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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