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善”与社会的“恶”,极端反差致使他轻生 这位19岁的小伙子,刚从农村到上

祝勇国际 2025-07-24 23:29:06

教育的“善”与社会的“恶”,极端反差致使他轻生 这位19岁的小伙子,刚从农村到上海找工作,因打车误付910元车费,多次讨要无果后便轻生了。这一悲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反映出值得深思的社会现状。 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个体道德缺失。事件源于出租车司机拒还多收的910元车费。乘客提供了转账证明并讨要,司机却不予理会。这种行为是基本道德的缺失——“道德之恶”即对他人权益的漠视。 二是公权力救济缺失。小伙子向警方求助,提供了车牌号和支付凭证等重要信息,本可作为追索依据。但派出所民警未能联系到司机或采取进一步行动,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不到公权力的及时、有效支持。这体现出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让公民在维权时感到无助——“司法之恶”危害更大。 三是理想与现实落差下心理脆弱。小伙子初入社会,成长中接受的可能是强调善的教育(如“人性本善”的传统观念和强调互助友爱的主流价值观)。这种单纯的教育背景与复杂的社会现实(充满欺诈、冷漠且求助无门的恶境)产生强烈冲突。巨大的心理落差,加上年轻没社会阅历,承受挫折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在极端无助和绝望下走向无法挽回的结局。 小伙子正值充满希望的年龄。他从小接受的可能是对“善”的期望与描述,然而现实并非理想的乌托邦。社会的复杂在于,除了善行,必然存在不公、欺骗和伤害他人的恶行。当个体毫无心理准备遭遇违背道德或法律的事件,尤其维权渠道失效时,“善”的教育形成的心理基础与现实中的“恶”就可能产生致命的反差与冲击。多数人经社会磨砺会调整认知,理解社会善、恶并存,但极少数心理承受力极弱、缺乏支持的个体,可能因无法调适而走向自我毁灭的绝境。 这场悲剧源于个体失信、司法制度救济暂时失灵以及当事人心理承受和社会认知不足三者叠加。 痛定思痛,我们希望社会个体坚守道德底线,公共部门提升司法治理效能、畅通维权渠道,严肃追究公务人员有法不依、不作为和消极怠政行为。家庭和教育要更注重培养年轻人的心理韧性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对社会善、恶的认知与承受能力。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减少此类悲剧发生。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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