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嘴]你的隐私权,不能大过我的生命权!!! 广西云南新规引发的争议,核心就一个问题: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和配偶的生命权,哪个更重要? 答案很简单:生命权高于一切。 反对者说侵犯隐私,我想问:什么样的隐私需要用别人的生命来保守?对即将同床共枕、可能生儿育女的人隐瞒,这不是隐私,是谋杀。 那些高喊保护隐私的人,从来不为被感染的无辜配偶说话。 一个人因为相信爱情、相信伴侣,结果染上终身疾病,这公平吗? 有人说会加重歧视。我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歧视,让健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平等。 新规只是告知配偶,不是贴大字报。 如果连这点坦诚都做不到,那这段关系本身就是建立在欺骗上的。 记住:隐瞒艾滋病结婚,不是隐私问题,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不要用你的疾病,毁掉爱你的人。
其他地方看到的,说云南一女子远嫁非洲,五年生五子,真的可以么?到底图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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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0xxx69
法律规定了,婚检发现重大疾病,必须告知配偶。 艾滋病隐私规定,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艾滋病隐私。 问题来了,隐私规定与法律冲突了,到底是优先法还是优先规定?
大爷
喊保护艾滋的 都不是本国人